民工潮形成的原因1。二元社會結構從深層次看,民工潮的產生本質上根源於長期二元社會結構的巨大利益反差,是我國二元社會結構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是城鄉對立的必然現象,是農村社會全面發展滯後的必然結果。壹方面,中國8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農村,不到20%的人口集中在城市;另壹方面,由於種種原因,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緩慢,收入差,地位低,就業機會少,文化生活差,與城市形成鮮明對比。眾所周知,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采取了嚴重向城市和重工業傾斜的發展戰略,城鄉利益結構大角度向城市傾斜,在商品糧等生活必需品供給、生產資料供給、醫療保險、就業、教育、住房等方面存在不公平。中國憑借全新的制度創新和由此產生的組織機制,基本成功應對了建國後人口膨脹的嚴峻挑戰,但強大的制度約束卻延緩了農村人口分享工業化的好處。結果在城市工業化蓬勃發展的同時,農村人口城市化嚴重滯後,出現了世界銀行1982所稱的“工業無城市化”現象。“非城市化”的成本是昂貴的,它阻礙了整個民族的現代化——中國無法迫使農村人口的相對份額不斷下降,以加速經濟增長和社會變革。向城市和產業傾斜的發展戰略,拉開了城鄉之間難以在短時間內跨越的巨大歷史鴻溝。“雙重二元結構”,即二元經濟結構和二元社會結構的耦合,表現為經濟和非經濟表現的差異。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逐步建立了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這個制度的運行在很多方面是兩套政策:壹套針對城市的政策,壹套針對農村的政策。幾十年來,逐漸固定下來,戶籍和身份制作的劃分有了標準,形成了“城鄉劃分,壹國兩策”的格局。這種社會結構的基本格局和管理體制直到現在也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國民收入政策更加向城市傾斜,城鄉差距沒有縮小,反而擴大了;農民承擔了比過去更多的社會管理成本,表現在各種收費上,農民的負擔“越來越重”。因此,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城鄉對立的社會結構,必然導致“民工潮”的惡性發展,激化城鄉對立,推動社會的畸形發展。2.近年來,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業比較利益低下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由於種種原因,減輕農民負擔已經成為壹種頑疾,往往壹年的努力後,收效甚微,極大地打擊了農民種糧種田的積極性。於是,棄子現象屢有發生,壹半以上的壯勞力都流失了。食物是人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在完成合同定購任務時,種糧農民不僅繳納了公開的農業稅;而且還要承擔壹種相當於卡市差價的“隱性稅”。差價越大,農民損失的利益越多。農產品價格長期低於價值,也是農民負擔過重的表現。在價格問題上,工農產品交換還存在“剪刀差”問題。城鄉之間、工農之間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剪刀差長期存在,近年來有再次拉大的趨勢。土地價值的下降是離開家時傳統約束力的喪失,與追求城市新的生活方式背道而馳。在傳統的社會形態中,土地的價值遠遠超過了經濟範疇。現在他們正被壹項新的措施所解散。與農村非農產業和城市二三產業相比,農業的比較效益都較低。這首先表現在人均總量的差異上。其次,農業的比較效益低表現在人均增長的差異上。造成這種收入差異和擴大趨勢的原因之壹是農副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剪刀差的擴大。近年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過快,增加了農業成本,降低了農民收入。對農業的比較興趣低是客觀存在的,當農民意識到這壹點時,他們會有強烈的離開農業的傾向。與此同時,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差距依然存在並有所擴大。這種發展的馬太效應決定了發達地區對廣大農民有極強的心理拉力。中西部地區的農民,無論貧窮還是豐衣足食,都被東部相對較高的收入所吸引,紛紛前往沿海地區“淘金”。這是“人往高處走”的收入偏好鐵律的表現。在討論農民向城市遷移帶來的好處時,經濟學家大梵左指出,“遷移的好處不僅包括收入的增加和壹生額外福利的增加,還包括非工資收入(更高的福利和農業補貼)和更好的環境。這也充分說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比較利益的誘導是民工潮的基本動因。勞動力在不同產業間的分布取決於產業結構和不同產業的勞動率結構。恩格爾系數提示,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費的比重在逐漸下降,因此大部分農產品是收入彈性低於1的商品。無論從產業結構還是就業結構來看,壹個國家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份額隨著現代社會的演進而下降是壹個總的趨勢,這壹點幾乎被所有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所證實。與國際“標準結構”的比較表明,中國是壹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特征明顯的國家,即高生產率、高工資的城市工業部門與低生產率、低收入的傳統農業部門並存。經濟結構存在就業結構轉型滯後於產業結構轉型、城市化水平滯後於工業化水平的偏差,抑制了經濟增長。因此,調整結構偏差意味著解放生產力,這種調整自然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與城鄉二三產業相比,農業的比較效益壹直較低。因為大部分農產品是生活必需品,價格彈性不足,產量增加會導致價格更大幅度下降,從而造成農業“增產不能增收”的現象。因此,在市場有限和資源有限的雙重約束下,壹些靈活而富有冒險精神的農民率先離開農村,進入城市或其他地區尋求就業機會也就順理成章了。3.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後,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農村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壹方面打破了農村人民公社的集體勞動管理制度,提高了勞動生產率,農民獲得了農業勞動之外的就業和收入的權利,從而使農業勞動由過去的“隱性失業”轉變為現實中的“顯性失業”,同時獲得了勞動力自由支配的流動權利;另壹方面,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產量大幅提高,長期短缺轉為供需平衡,豐年有余,改變了糧油統購統銷體制,基本滿足了進城就業農民的糧食供應需求,為農村勞動力流動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從城市來看,改革開放打破了原有的城鄉壁壘,創造了比以前多得多的就業機會。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賦予了農民自主權。在農業生產中,勞動時間和生產時間是不壹致的,農業生產具有生產周期長的特點,這壹點可以充分暴露出來。十壹屆三中全會後,農村進行經濟改革,促進了部分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至此,我國農村勞動力就業跳出了固有的傳統模式,近6543.8+0.5億勞動力離開了“黃土地”,成為非農產業中壹支引人註目的主力軍。隨著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經濟政策的重大轉變,我國農民的流動也急劇增加。這種大規模流動現象的出現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商品經濟的觀念已經在農民的頭腦中確立。農民確認經濟發展的條件都是通過商品貨幣實現的,不再局限於自然經濟的範圍。壹些農民突破了自然經濟“小而全”、“大而全”的思路。4.新中國成立後,由於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和嚴峻的國際環境,我國選擇了優先發展工業特別是重工業的戰略,傾向於發展資本密集型的重工業,從農村吸收了大量的積累,卻未能為農業勞動力提供相應的就業機會。為了解決農業勞動力問題,提供相應的就業機會。為了解決壹系列矛盾,采取了城鄉分割的政策。由於農民非農化和農村經濟單壹經營的限制,幾乎所有的農業勞動力都滯留在土地上。農業合作化、公社時期,由於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矛盾得到緩解,剩余勞動力以隱性形式存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民有了自主經營的權利,農業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變,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就中國宏觀經濟而言,嚴重偏向城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農業投入比例小。我國農業收入壹直占國民收入的40%以上,國家投資的嚴重傾斜造成了農業的壹系列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是農業生態環境大不如前,生活費用和生產費用不斷上漲,甚至出現了投入大於產出的負效益。這種情況決定了大量農民還是想跳出“農業門”,湧向城市。第二,工農產品價格的剪刀差抑制了農民的農業生產積極性。由於工農剪刀差的擴大,直接造成了工農收入差距的明顯。而且潛在的通貨膨脹仍然存在,在工農強關系框架沒有改變的前提下,農民仍然是風險轉移的對象,導致農民收入整體下降。如果和城鎮居民收入對比,就能看出農民收入減少的嚴重性和增收的緊迫性。農民不想再拘泥於土地,紛紛投資城市工業區和沿海開發區。5、產業結構調整1940、美國經濟學家科林·克拉克的著作《經濟進步的條件》用三次產業分類來研究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變化之間的規律。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均國民收入的提高,勞動力首先從第壹產業向第二產業轉移;當經濟進壹步發展,人均國民收入水平進壹步提高,勞動力就會向第三產業轉移。勞動力在第壹產業的分布會逐漸減少,在第二、第三產業的分布會逐漸增加。這種產業結構的演變趨勢主要是由於經濟發展導致的行業間收入差異。人們總是會跳槽到收入更高的行業。我認為,目前第二產業正在超越第壹產業,第三產業比重快速上升,是城市化和工業化加速發展的階段。壹方面造成了越來越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另壹方面,由於城市化的加速發展,也需要農村勞動力。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勞動力比重上升。中國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近6543.8+0.5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進入了壹個新的階段,特別是通過“撤縣設市”和行政區域的擴大,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帶動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尤其是勞動容量大的第三產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為了獲得“預期收入”,農村剩余勞動力湧入城市。
上一篇:武俠小說算不算傳統文學?下一篇:求天津2013初中畢業生語文試卷!!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