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識結構看,民族社會學的方法論體系由三個層次構成:第壹個層次是方法論原則,具有指導研究方向的意義;第二層次是具體的研究方法,與研究實踐和過程相統壹;第三個層次是技術手段,是研究過程中使用的主要工具。
壹門學科基於科學知識體系,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壹是該學科的理論,即由壹些核心概念組成的對研究對象的研究或解釋體系;二是科學方法論,是指從概念到解釋或詮釋研究對象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思維方式和手段、技術。時至今日,民族社會學已經成為壹門相對獨立的學科,有自己的方法體系。
民族社會學的研究方法論原則是決定研究者基本方向、影響研究性質的基本觀念和規律。方法論原則通常包括: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邏輯思維方法原則、民族社會學廣義理論。
高永提出的民族社會學方法論有三個方面:
1.理解和把握民族社會學現象--馬克思主義的指導方法。
2.分析和解釋國家社會現象-主客體研究,種族中心主義文化和文化相對主義。
3.發現和研究民族社會現象。
方法特征
民族學社會學不能簡單地看作是民族學和社會學的交叉和交融。民族學社會學研究方法是從社會學的立場理解民族,從民族性的角度理解社會的獨特方法。
民族社會學方法的基本特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壹,動態。社會學的立場和視野是動態的,他關註的是變化著的社會,尤其是現實社會中各種事實和關系的動態過程。從社會學的角度理解國家和社會,就是在社會變遷的動態過程中考察這種關系,找到其結構要素和變化規律。
第二,誠信。民族社會學對民族和社會的認識和理解是從整體主義的高度出發,然後從整體內系統關系的緯度來分析二者之間的關系和互動。比如從民族的角度理解社會,並不是簡單地把民族看作社會結構的壹部分,而是看作民族社會,民族國家。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在社會運行和變遷的過程中,民族是壹個社會因素或社會。
第三,體驗。民族社會學註重對民族與社會的事實和現實的考察,並在此基礎上拓展對民族與社會關系的認識。在整個研究過程中,首先是獲取經驗事實。因此,許多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實踐傾向於使用調查的方法,從現實社會中的現象入手,根據經驗事實理解民族與社會之間的動態過程和關系。
兩種範式
範式的概念最早是由庫恩提出來表達科學研究活動的壹般特征和規律的。所謂範式,是指在壹定時期內,同壹科學研究主體的成員在常規科學研究過程中所遵循的規範、理論和方法論模式。
民族社會學的範式既是該學科研究歷史的總結,也是其未來發展需要借鑒和不斷建構的規範、理論和方法。從學科研究史的角度看,民族社會學的範式可以概括為兩種主要類型:馬克思主義民族學和西方社會學的民族關系研究。這兩種主要範式反映了民族語言社會研究領域的不同研究者遵循不同的理論傳統和方法論模式,其差異主要體現在對民族性概念的理解和認識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研究側重點的差異。民族社會學兩種範式的比較範式類型理解民族概念和理解民族邊界的關鍵研究方法以馬克思主義民族學的客觀社會實體、客觀穩定的民族歷史、語言、習俗、體質特征、歷史主義和進化論為特征。主觀認知的社會屬性,主觀和相對的族群分層與流動,西方社會學對族際互動實證研究的邏輯過程。
根據華萊士的“科學圈”原理,研究的邏輯過程由問題、理論、假設、操作、假設檢驗等幾個環節組成。
五個知識部分:理論;假設;經驗觀察;經驗總結;經過檢驗的假設。
六套方法:邏輯演繹法;操作方法;測量、確定和分析的方法;邏輯推理方法;建立歸納、命題和理論的方法。
民族社會學解讀
從經驗中觀察和發現民族與社會關系的理論問題,用實證材料證明這些理論,用理論解釋民族與社會的關系,是民族社會學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民族社會學研究中,對社會系統中民族現象的理論解釋主要有:概念和變量、假設、變量的測量和分析、假設檢驗。
具體研究階段
具體研究階段是進行壹項研究的完整過程,包括研究的具體方案和研究的具體實施程序或步驟。
第壹階段是提出並定義問題。民族社會學的具體研究總是需要回答壹些具體的問題,所以問題是研究的導向和目的。
提問壹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問題必須以理論為導向。這個問題最好有壹些實際意義。提出的問題必須是可行的。第二階段是回顧別人是如何研究提出的問題的。
第三階段是研究和設計。研究設計是指為了回答提出的問題,實現研究目的,對研究中涉及的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檢驗的具體計劃。
第四階段是收集信息。
第五階段,整理分析數據。
第六階段是解釋從數據中獲得的新發現。
第七階段是得出結論。
第八階段是發表和發表研究成果。歸根結底,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社會中的人,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人。社會科學作為壹門研究學科,與以物質或非人為研究對象的自然科學有著本質的不同。在大多數自然科學的研究實踐中,並不存在明顯的倫理問題,但社會上以人類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必然會涉及到其他人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必須考慮到可能的關系規則,即必須註意研究中的倫理問題。
總的來說,民族社會學研究中需要註意的倫理問題主要包括隱私問題、禁忌問題和政治敏感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