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平倉:買入賣出,或者賣出後買入並結清原新單。
3.分倉:交易所會員或者客戶為了超持倉,以其他會員或者其他客戶的名義從事期貨交易,從而影響價格、操縱市場,規避交易所的持倉限額,其在每個席位的總持倉超過交易所對該客戶或者會員的持倉限額。
4.移動頭寸(傾銷頭寸):交易所會員為了制造市場假象或轉移利潤,將頭寸從壹個席位移動到另壹個席位。
5.履約:當買入期權持有者希望購買相關期貨合約或當賣出期權持有者希望出售相關期貨合約時采取的行動。
6.差距:同壹商品的等級和檔次在不同交貨地點的價格差異。
7.傭金:經紀公司為客戶執行交易時收取的費用。
8.持倉:交易中持有的交易合約數量。
9.多頭:看漲買入。
10.空頭:賣出看跌。
165438+
12.好:有利於大勢。
13.負面:有利於大勢。
14.趨勢:市場發展的方向。
15.Yincandle:單位時間的開盤價高於收盤價。
16.正蠟燭:單位時間收盤價高於開盤價。
17.缺口:也叫缺口,價格波動沒有交易區。
18.基差:不同合約或市場中不同或相同品種的價格之間的差異。
19.強行平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或者客戶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者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超額持倉並交割,強迫對方違約或者以不利價格平倉,故意擡高或者壓低期貨市場價格,牟取暴利。根據操作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多逼空”和“多逼空”兩種方式。
20.反擊:交易所會員或客戶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市場頭寸,故意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相互交易或買賣,以制造市場假象的行為。
21.開倉: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頭寸”。
22.平倉:買入賣出,或者賣出後買入並結清原新單。交易者為了平倉合約而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為“平倉”或“套期保值”。
23.結算: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計算和分配您的會員的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貸款及其他相關資金。
24.頭寸:交易者持有的合約稱為“頭寸”。
25.升水:1)交易所規定允許的期貨合約交割標準以上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壹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之間的價格關系。當壹個月的價格高於另壹個月的價格時,我們稱價格較高的月份為價格較低的月份的溢價。3)當壹種證券的交易價格高於該證券的面值時,也稱為溢價或溢價。
26.交割:在期貨合約的賣方和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交易。所有交易所都規定了現貨商品交割的具體步驟。有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是以現金交割的。
27.做多:相信價格會上漲而買入期貨合約,稱為“賣空”或“做多”,即做多交易。
28.賣空:賣空價格,賣出期貨合約,稱為“賣空”或“賣空”,即賣空交易。
29.套利:投機者或套期保值者可以使用的壹種交易技術,即在壹個市場買入現貨或期貨商品,在另壹個市場賣出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希望兩次交易產生差價,從而獲利。
30.牛市:價格上漲的市場。
31.熊市:價格下跌的市場。
32.結算: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計算和分配會員交易保證金、損益、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他相關資金的業務活動。
33.文件號。:系統分配給委托單或交易單的唯壹標識。
34.波動:壹種用於衡量壹定時期內價格變化的計算方法。通常以百分點表示,並通過每日價格變化的百分點的年度標準差來計算。
35.停止交易:交易所對每個合約每日規定的最大價格波動幅度(區間)。
36.差價:兩個相關市場或商品之間的價格差異。
37.質押:是指會員提出申請,經交易所批準,將其持有的權利證書交由交易所占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的行為。權利證書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損失、費用、稅款等資金必須以貨幣資金結算。
38.止損:為保護與市場發展方向相反的頭寸的利益而采取的保護措施。
39.加倉:壹般來說是指在原有倉位的活力下,增加新的倉位來擴大利潤的壹種操作方法。
40.減倉:壹般來說是指在原倉位動態下,為了保護利潤,根據市場情況平倉部分利潤的壹種做法。
41.回調:上升趨勢略有回落。
42.反彈:在下跌趨勢中模仿上漲。
43.當前數量:按最新價格成交的合約數量。
44.盤整:價格在壹定範圍內波動。
45.支撐:向上反彈的低點叫做支撐。
46.堵:向下回調的高點叫堵。
47.形態:由多個支撐和障礙疊加形成的價格區間。
48.突破:價格穿越支撐和阻擋或某壹技術水平壹般被視為買入或賣出的信號。
49.背離:當價格和其他技術指標出現異常配合時。有量價背離和指數背離。
50.金叉:短期線在均線或指標中與長期線交叉。
51.死叉:均線或指標向下穿越長期線。
52.期權:又稱期權,期權交易其實是壹種權利交易。這種權利意味著,投資者可以在壹定時間內的任何時候,以預先確定的價格(稱為約定價格),從期權的賣方手中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某種“商品”,無論該“商品”的價格在此期間如何變化。期權合同規定了期限、約定價格、交易數量和類型等。在有效期內,買方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售權;如果認為不利,可以放棄這個權利;超過期限,合同無效,買方選擇權自動失效。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53.投機者:利用預測未來價格變動的方法,試圖通過買賣期貨和期權合約來獲利的市場參與者。
54.圖表法:利用圖表分析市場行為和預測未來市場價格趨勢的方法。技術分析師用圖表法計算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均價變化、成交量和空頭頭寸。兩種基本的價格圖是條形圖和點陣圖。
55.換手率:當日成交量和持倉量的對比。換手率越大,當天交易越活躍。
56.開倉:不管買單還是賣單,只要是新單進場的成交量。
57.成交金額:不管票據是付還是賣,只要是成交金額。
58.委托購買價格:買方想購買但未能成交的價格。
59.寄售價格:賣方希望出售但未能成交的價格。
60.條形圖:表示某段時間內交易訂單的最高價、最低價和結算價的圖形。
61.k線圖:也叫蠟燭圖。即逐壹記錄單位時間內的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和收盤價。
62.十字星:單位時間內開盤價和收盤價相等。
63.上影線:單位時間最高價與燭體的連線。
64.下影線:單位時間內最低價與燭體的連線。
65.趨勢線:依次連接高點或低點。
66.空倉過多:市場操縱者利用資金或實物的優勢,在期貨市場大量賣出期貨合約,使其空倉大大超過多方承接實物的能力。導致期貨市場價格大幅下跌,迫使投機多頭低價賣出合約並承認虧損,或者因為資金實力而被處以違約罰款,從而獲取暴利。
67.空頭多:在壹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市場操縱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他們會憑借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多的多頭頭寸,以擡高期貨價格,同時購買和囤積大量可用於交割的實物,因此現貨市場的價格會同時上漲。這樣,當合約接近交割時,追空會員和客戶要麽高價回購期貨合約索賠,平倉;要麽高價買入現貨進行實物交割,甚至因不交出實物而被處以違約罰款,讓多頭持倉者從中牟取暴利。
68.交割日期: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規定,交割日期為交割過程中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的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期將交割通知連同完全確認的支票壹起交付給合約賣方的結算公司辦公室。
69.押金:有時也叫保證金。在保證金交易中,買賣雙方只需向經紀人支付少量保證金。交保證金的目的有兩個:(1)保護券商利益,當客戶因故未能支付時,券商用保證金進行補償。(2)為了控制交易所的投機活動。壹般情況下,定金約為已完成合同總價的10%。保證金本質上是交易者通過經紀人支付給商品清算所的壹筆錢,不計算利息,保證交易者有能力支付傭金和可能的損失。但交易保證金絕不是買賣期貨的保證金。
70.交易量:壹定時期內買入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成交量通常指每個交易日成交的合約數量。
71.空頭頭寸: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的總量,既沒有被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抵消,也沒有進行實物交割或履行。
72.價格波動:壹種商品當日收盤價與昨日結算價之間的價差。
73.加權數量:交易所計算結算價時涉及的參數。
74.平倉:每筆交易量中平倉的數量。
75.未平倉合約:每筆交易量中新平倉合約的數量。
76.結算價:當日壹種商品所有合約的加權平均價格。
77.總頭寸:未平倉合約的總量。壹種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既沒有被相反的期貨或期權合約抵消,也沒有進行實物交割或履行。
78.成交量:指壹定時間內買入或賣出的商品期貨合約數量,通常是壹個交易日內成交的合約數量。
79.支撐位:價格很難因買入合約而跌破某壹價格水平。
80.阻力位:價格難以超越的某壹價格水平。
81.成交價格:指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
82.最新價格:壹種商品的最新交易價格。
83.最低價:某壹商品在壹定時間內的最低交易價格。
84.最高價:某壹商品在壹定時間內的最高交易價格。
85.收盤價:當日某壹商品的最後成交價格。
86.開盤價:當日某壹商品的第壹筆交易價格。
87.昨日收盤:指前壹交易日的最後成交價。
88.交易清單:計算機匹配生成的購銷合同清單。
89.未平倉合約:市場上壹種商品的未平倉合約數量。
90.委托單:市場代表通過計算機終端輸入的商品買賣訂單。
91.搶帽者:只在當天交易的交易者,目的是利用微小而短期的合約價差。這樣的交易者很少把空倉保持到下壹個交易日。
92.復牌:指期貨和期權合約在下壹個交易日上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尾盤交易時段恢復交易。
93.交易清單:當客戶的期貨或期權頭寸發生變化時,傭金銀行發送給客戶的清單,包括合約交易數量、價格水平、盈虧總額、傭金費用和交易活動的凈損益。
94.連鎖關系:在壹個交易所買入(賣出)合約,然後在另壹個交易所賣出(買入)這些合約的能力。
95.市場指令:交易指令的壹種形式。即按照當時市場的最佳價格立即(盡快)買入(賣出)某壹特定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的指令。
96.倒掛市場:指同壹商品的兩個交割月之間關系異常的期貨市場。
97.即時市場交易: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是在當天開市後,收市前完成的交易。也叫T+0交易,短線交易。
98.場外交易(Over-the-market transaction):開倉後當天未平倉就離場,以後再平倉的交易。
99.雙向交易:是相對於單向市場而言的。比如股市,只能單向盈利。在期貨市場上,妳既可以低位買入高位賣出獲利,也可以先高位賣出再低位買入獲利。
100.順勢交易:符合市場方向的交易。
101.逆勢交易:與市場發展方向相反的交易。
102.獲利回吐:即獲利回吐。指買方或賣方將獲利的頭寸。
103.上升趨勢:向上的波峰和波谷。
104.下降趨勢:向下的波峰和波谷。
105.強行平倉:當客戶在交易中虧損,保證金不足,且客戶未能補足有效保證金時,交易所或經紀公司有權對客戶所持頭寸進行平倉。
106.風險系數:為了控制持倉風險,做好資金管理,資金利用率用占用保證金除以資金總額來表示。如果達到1或大於1,則追加保證金。
107.交易代碼:為了避免交易混亂,期貨交易所采用壹戶壹碼的制度,每個客戶在交易所都有壹個固定的客戶代碼。
108.正市場:它反映了同壹種商品的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之間的關系。壹般情況下,現貨價格低於期貨價格,或者近期合約價格低於遠期合約價格。反向市場的這種價格關系正好相反。
109.遠期月份:相對於最近(交割)月份,交割期較長的合同月份。
110.最近交割月:期貨合約最接近交割日期的月份,也叫現貨月。
111.以買入期權或賣出期權的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的價格。也稱為執行價格。
112.加工毛利:大豆成本與加工豆油和豆粕銷售收入的差價。
113.最低價格:合同交易中允許的最低價格變化。也稱為最小價格波動。
114.交割等級:根據期貨合約必須交割實物時,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則提供的標準等級商品或金融工具。
115.當日交易者:在每日交易結束前,結清當天所有買賣的期貨和期權合約的投機者。
116.當期收益:債券利息與當時債券市價的比率。
117.交叉套期保值:當對壹種現貨商品進行套期保值,但沒有相同商品的期貨合約時,可以用另壹種價格發展趨勢相同的商品期貨合約對該現貨商品進行套期保值。
118.資金管理:為了控制交易中的風險而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的壹種財務管理方法。目的是不要把所有的資金用於交易,也就是不要在滿倉交易。
119.交易策略:基於價格基本面和技術面分析的交易判斷和操作方法。
120.指定頭寸:使期權合約的賣方能夠進入特定的期貨頭寸以履行其義務的指令。例如,當買方要求履約時,看漲期權賣方將承擔空頭期貨頭寸,而當買方要求履約時,看跌期權賣方將承擔多頭期貨頭寸。
121.現金結算:通常用於交易指數期貨合約。結算方式以最後壹個交易日的指數現貨價值為基礎。它不同於根據指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進行的交割。
122.現貨價格:通常指可以立即交付的實際貨物的現貨市場價格。
123.現貨合同:為立即或未來交付實際貨物而簽訂的銷售協議。
124.現貨市場:真實商品買賣的場所,即糧庫、銀行。
125.結轉庫存:主要用於糧食市場,即將上壹銷售年度的剩余庫存轉入下壹銷售年度的庫存。
126.倉儲費用:持有現貨商品(如谷物或金屬)過程中支付的倉儲費用和保險費。在利率期貨市場,它意味著為占用資金而支付的利息費用。也稱為位置費或位置。
127.平衡期權:履約價格(履約價格)等於或大致等於相關期貨合約當前市場價格的期權。
128.現金交割:指期貨合約期末平倉時,以結算價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最終以現金支付方式平倉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129.實物交割: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制定的規則和程序,通過轉移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對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壹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130.投機交易:指在期貨市場上以獲取價差收益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做出買入或賣出的決定。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投機者平倉後可以獲得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投機者平倉後承擔投機損失。
131.對沖獲利:同時買入和賣出兩種相關商品,希望在未來對沖交易頭寸時獲利。比如買賣同壹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貨合約;買賣同壹交割月份、同壹商品但不同交易所的期貨合約;買賣交割月份相同但商品不同的期貨合約(但兩種商品是相互關聯的)。每日限價金額:當日某商品可輸入的最高限價(每日限價金額=昨日結算價+最大變動幅度)。
132.限價金額:當日某商品可輸入的最低限價(限價金額=昨日結算價-最大幅度)。
133.套期保值:在期貨市場上,現貨商根據相應的期貨品種進行與現貨市場方向相反、金額相同的交易。為了規避風險,鎖定利潤或成本。
134.限價單:客戶在某壹價格買入或賣出的指令。
135.取消訂單:客戶將撤銷交易訂單。
136.實際損益:期貨合約平倉後賬面上的損益。
137.浮動損益:合約平倉時,合約成交價與當前市價或平倉後的結算價進行比較,產生損益。
138.持續形態:價格在上升或下降趨勢中被暫時修正的形態。
139.反轉形態:價格顯示上升或下降趨勢結束的形態。
140.量價背離:價格創新高,但成交量並沒有大於前期漲幅。
141.指標背離:通常分為頂部背離和底部背離。頂部背離是沒有指數創新的價格創新,底部背離是沒有指數創新的價格創新。
142.指標鈍化:在下跌趨勢中,價格不斷創新低,導致指標在超賣區糾結。
143.指標漂移:在上升趨勢中,價格不斷創出新高,導致指標在超買區糾結。
144.壞消息:導致市場下跌的消息。
145.利多消息:導致市場行情上升的消息。
146.交易系統:基於多種分析理論結合的有效操作系統。
147.限價頭寸制度: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交易者,防止市場操縱,是期貨交易所的權利。
148.限制員工和客戶持有職位數量的系統。
149.貨幣期貨:又稱外匯期貨,是以匯率為標的物,規避匯率風險的期貨合約。
150.利率期貨:指以債券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可以規避銀行利率波動帶來的證券價格變動風險。
151.金融期貨: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的壹種,具有期貨交易的壹般特征,但與商品期貨相比,其合約對象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152.商品期貨:商品期貨是指以實物商品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商品期貨歷史悠久,品種繁多,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能源產品等。具體來說,大約有20種農副產品,包括玉米、大豆、小麥、大米、燕麥、大麥、黑麥、五花肉、生豬、活牛、小牛、大豆粉、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等。其中,大豆、玉米、小麥被稱為三大農產品期貨:9種金屬制品,9種菜籽油。5種化工產品,包括原油、取暖油、無鉛汽油、丙烷、天然橡膠;林業產品有兩種,包括木材和膠合板。
153.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玉米、銅、油等。由合同表示。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壹般來說,只有具備以下屬性的商品才能上市期貨合約:壹是價格波動較大。第二,供求量大。第三,易於分類和標準化。第四,便於儲存和運輸。根據交易類型,期貨交易可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大類。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和鋁,都是商品期貨。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都被視為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壹般不存在質量問題,大多以現金交割,差價結算。中國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天然橡膠等。
154.虛擬期權:沒有內在價值的期權,即價格高於當前期貨價格的看漲期權或價格低於當前期貨價格的看跌期權。
155.實物期權:具有內在價值的期權。當買入期權的最終價格低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前市場價格時,買入期權具有內在價值。當看跌期權的最終價格高於相關期貨合約的當前市場價格時,該看跌期權具有內在價值。
156.美式期權:指交易後有效期內任何壹天都可以行權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采用。
157.歐式期權:指只允許在合約到期日行使的期權,在大多數場外交易中采用。
158.期貨合約:交易所同意的在未來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壹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合約。期貨交易所對期貨合約規定了標準化的數量、質量、交割地點和交割時間,而期貨價格是隨著市場行情的變化而變化的。
159.期權賣方:通過出售期權合約賺取特許權使用費,並在期權持有者要求行使其權利時負有履行義務的人。也被稱為賣方。
160.期權買方:買入期權或賣出期權的買方。期權買方有權承擔期貨頭寸,但不是義務。也稱為期權持有者
161.看跌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以履約價格賣出標的物的權利。
162.看漲期權: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以執行價格買入壹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
163.中長期交易:買入或賣出後需要較長時間結算的交易形式。壹般在期貨市場兩周以上。
164.要求保證金(NM):指交易所規定的交易合約中,美中交易商品的最基本金額。
165.有效保證金(EM):指交易賬戶中非法使用的資金。
166.備用保證金(CM):當客戶在交易過程中遭受損失,有效保證金不足時,需要補充差額。
167.最後交易日:期貨合約到達交割月份規定的最後交易日時,需要根據合約數量、質量、規格、地點繳納全額保證金提取現貨或交割現貨。
168.期貨交易所:專門從事標準化期貨合約交易的地方。其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規定實行自律管理,以期對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169.期貨經紀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具有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擁有交易所會員席位,開展客戶期貨交易的公司。
170.技術分析:利用歷史價格、交易量、空頭頭寸和其他交易數據來預測未來價格趨勢的壹種價格分析方法。
171.基本分析法:利用供給、需求和影響它的各種信息來預測未來市場價格變化的壹種分析方法。
172.股指期貨: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
壹、開戶
投資者選擇期貨經紀公司。
委托申請,開戶
本質上是投資者與期貨經紀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
(壹)風險揭示:期貨交易風險揭示,包括持倉風險、保證金損失和追加風險、強行平倉風險、交易指令無法平倉風險、套期保值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商定事項:
交易方式和通知方式的選擇等。;
存取款方式的選擇——“銀轉”(如果決定使用,還應簽訂《銀實時轉賬協議》);
手續費;
其他特殊要求
(二)簽訂合同
期貨經紀合同
個人開戶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留存印鑒或簽名樣卡;
單位開戶時,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並提供單位名稱、聯系電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權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書面授權等書面材料。
交易所實行客戶交易代碼登記備案制度,壹戶壹碼,專用壹碼。
(三)、交納保證金
上述程序完成後,期貨經紀公司將為客戶準備期貨交易賬戶,並按照規定交存其應繳納的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於客戶所有,除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為客戶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外,嚴禁期貨經紀公司挪作他用。
第二,下單
交易指令內容:期貨交易的品種、交易方向、數量、月份、價格、日期和時間、期貨交易所名稱、客戶名稱、客戶代碼和賬戶、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簽名等。
交易訂單類型:限價訂單取消市價訂單(僅限股指期貨)。
訂購方式:書面訂購電話訂購網上訂購自助終端訂購。
第三,投標
主要方法:公開競價法、電腦撮合交易法。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當BP≥SP≥CP時,最新成交價=SP當BP≥CP≥SP時,最新成交價=CP當CP≥BP≥SP時,最新成交價= B。
(前提是買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價)
開盤價和收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
最大交集原理
第四,結算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對會員的交易保證金、損益、手續費等相關事項進行計算和分配。結算包括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和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計算結果將計入客戶的保證金賬戶。
動詞 (verb的縮寫)交付
交貨方式:實物交貨和現金交貨。
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當壹個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轉移期貨合約所包含的商品的所有權來結算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