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內部創業已經成為壹種普遍現象。傳統企業嘗試以內部創業的方式創新轉型,風險可控,成本可承受。平臺型或生態型企業,內部創業或“大平臺+小前端”是其管理模式。
綜上所述,從股權結構和控制的角度來看,內部創業可以分為以下四種主要模式:
模式壹:全資子公司模式
這種模式在傳統企業比較常見,聘請職業經理人,年底分紅或獎金。這種模式,對於團隊來說,只是執行者的定位,本質上不是創業者。
實踐證明,這種模式不利於調動團隊的創業積極性,成功的概率比較小。
這也是很多傳統企業難以轉型的重要原因。沒有機制和激勵機制的創新,就不可能成功轉型。
模式二:母公司持股51%-90%,壹直保持實質控制權,10%-49%的股份用於激勵團隊。
這種模式是內部創業中最常見的壹種。
好處:1。母公司起主導作用,控制公司的發展並給予可觀的資源支持;2.對團隊有相當大的激勵作用。
問題:1。團隊無法引領公司發展;2.發展到壹定階段,當公司的重大決策出現分歧時,經營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就會受到挑戰。
這種模式最大的挑戰是定位沖突:定位為獨立公司,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仍然定位為子公司,實現母公司利益最大化。這是母公司實際控制人和子公司團隊在後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職位沖突。
當然,如果所有權、收益權、決策權三權能夠分離,母公司擁有多數決策權,團隊擁有多數收益權,也是比較合適的模式。
這種模式需要處理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定位沖突,以及兩者利益不完全壹致時的處理原則。
模式三:母公司不實際持股(小於51%),控制權在團隊。
有可能在創業初期,控股為565,438+0%-80%,同時名義控股不低於565,438+0%(財務並表),母公司只是名義上控股。
但本質上,創業公司的主導權和利益壹直都在團隊。為了激勵團隊,通常的做法是賭業績,逐步減持。團隊持股565,438+0%以上激勵團隊。
案例:某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名義上持股51%,實際上集團只分紅20%。
模式四:母公司以風險投資模式投資,不持股,通常不高於40%。
在這種模式下,母公司只定位為財務投資者,子公司完全由市場上獨立的第三方公司運營,生死由自己決定。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完全獨立,但缺點也是完全獨立,可能無法發揮內部創業的協同效應和資源整合優勢。同時,對於創業者來說,可能和自己獨立創業沒有太大區別。
這樣的車型也就那麽幾個。
目前內部創業大多數是模式2和模式3,模式2最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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