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地球生態系統的演變來看自然,可以發現地球作為自組織結構的高級形式,有其內在的價值。充分肯定地球的內在價值,並不意味著否定地球生態系統對人類的工具性價值。事實上,從長遠來看,珍惜地球的內在價值與人類利用地球資源的根本利益是壹致的。然而,環境倫理不同於人際倫理。當我們討論人際倫理時,往往涉及到協調人與人之間的利益,自然環境被當作實現人類目標的有用價值。
2.地球生態系統中的所有生物物種都參與了生態進化的過程,它們具有適應環境的優勢和追求自身生存的目的;它們在生態價值上是平等的。因此,人類應該平等對待它們,尊重它們的自然生存權。在這方面,人類應該放棄認為自己比其他生物優越或優越,對“低等”等生物“不屑壹顧”的觀點。相反,作為自然進化的最新成員,人類的優越性是建立在道德和文化基礎上的。人類這種獨特的道德文化能力,不僅意味著人類是迄今為止自然生態系統中最強大的生命形式,也是評價能力發展最好的生命形式。從環境倫理學的角度來看,人類的倫理意識不僅表現在對同類的愛上,還表現在平等對待壹切生物,尊重其自然生命權利上。
3.地球生態系統是壹個相互依存的系統。在整個自然界中,無論海洋、陸地、空氣中的動植物,甚至各種無機物,都是地球“整體生命”不可分割的壹部分。作為壹個自組織系統,雖然地球在被破壞後有自我修復的能力,但對外界破壞力的承受能力畢竟是有限的。壹旦對地球生態系統任何壹部分的損害超過其可承受值,就會環環相扣,危及整個地球生態,最終危及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物的生存和發展。
4.順應自然而生活,並不是說人類要放棄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壹切努力,回到生產力極不發達的古代原始人的生活,而是說人類要向自然學習生活的智慧,過有利於環境保護和生態平衡的生活。歷史發展證明,人類活動可能適應自然生態平衡,也可能破壞自然生態平衡。
在自然生態系統中,由於人類與自然環境的關系是對立統壹的,即使人類意識到需要養護和愛護自然環境,在歷史實踐過程中也會遇到自身利益與生態利益的沖突,人類價值與生態價值的不壹致。所以所謂順應自然的生活,就是從自然生態的角度協調人類生存利益和生態利益的關系。在順應自然的生活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環境倫理學是介於倫理學和環境科學之間的壹門新興綜合科學。它是在人類生存發展活動與生存環境系統尖銳對立後產生的,是為了適應協調人類與生存環境系統關系的需要,滿足人類與生存環境系統可持續發展的社會需求。歸根結底,人類與生存環境系統的矛盾——環境汙染、破壞和惡化——是人類行為的結果,是壹個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