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對消費者(B2C)。
2.企業間的企業對企業(B2B)。
3.消費者對消費者(C2C)。C2C商務平臺就是為買賣雙方提供壹個網上交易平臺,讓賣家主動提供商品的網上拍賣,買家可以選擇自己的商品進行競價。
4.線上到線下電子商務(O2O)介於線下商業和互聯網之間。這樣線下服務可以線上吸引客戶,消費者可以線上篩選服務,交易可以線上結算,很快就會達到規模。這種模式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推廣效果可以檢查,每壹筆交易都可以跟蹤。
5.所謂的鮑勃?它是Business-Operator-Business的縮寫,意思是供應商和購買者通過壹個運營商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壹種新的電子商務模式。
6、B2Q模式,通過在采購過程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和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售後安裝調試維護等服務。
擴展數據
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三條,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推動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條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經營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采取歧視性政策和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
參考百度百科-電子商務模式
參考百度百科-傳統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