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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勞務派遣和正式員工的區別

區別如下:

第壹,合同簽訂與對方不同。雖然兩者在同壹企業或單位工作,但正式員工與用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有不同的副本;

第二,合同期限不同。普通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簽訂三個月以上,但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工傷認定申請不同。正式職工在工作期間遭受工傷的,由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正式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發生工傷事故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進行工傷認定調查核實。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賠償方式。

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的主要區別:

1,勞動關系不同: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而正式工是企業的員工;

2.合同簽訂對象不同:派遣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正式工直接與企業簽訂合同;

3.崗位崗位不同:派遣人員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實施,正式工可以在任何崗位聘用。

綜上所述,第三方勞務派遣與正式員工的區別在於合同簽訂方不同;合同條款不同;工傷認定申請不壹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的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崗位等內容。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不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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