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上的龍紋雕刻壹般可分為常規龍紋和變異龍紋兩大類。常規龍紋的主要特點是牙齒布滿剛毛,鱗爪分明,花紋比較逼真。主要有龍騰、龍騰、龍騰、龍騰等形式。常見的圖案是觀眾喜聞樂見的組合圖案,如龍戲珠、雲龍、龍制靈芝、龍生九子等。這壹時期的寫實龍紋是帝王專用的圖案。
明代的寫實龍紋大多蒼勁有力,頸細,頭小,兩角伸出長發,呈怒發沖冠之狀,龍爪呈五指風車之狀。明代中後期,龍身的姿勢變化不大,但龍毛由壹綹變為三綹。
進入清代後,家具龍紋中的龍毛不再聳起,而是蓬亂,龍身也越來越粗。清朝乾隆年間,龍的眉毛是向下的,龍的尾巴是加長的。頭頂雕刻裝飾了七個圓包子,中間稍大,四周較小。
總的來說,明代到清代的常規龍紋大多是婉約的,而清代的龍紋則非常具象,雕刻細致。無論眼睛和鼻子上的毛發都是精心雕琢的,龍身上的鱗片沒有壹點疏忽。到了清末,龍紋的體態日趨僵硬,頸部變粗,龍鼻變大,俗稱“腫鼻龍”。清代寫實龍紋應用廣泛,基本都是皇帝專用的圖案。宮廷中各種逼真的龍紋極其復雜華麗。該模式組織松散且自由。到清代中後期,受西方和少數民族文化的影響,龍紋中加入了卷草、花卉等圖案,組合形式更加多樣。
變體龍紋是指龍紋各部分描繪的圖案。雕工吸收了古代圖案的神韻,更加古靈精怪,造型處理也更加自由發揮。主要形式有龍(草龍)、龍、綁匪龍等。,廣泛應用於明清家具。
以龍紋為例,它的頭部看起來像龍,壹般沒有鱗片,頭部、爪子和身體都有較大的變化自由。它的構成基本遵循“三停九同”的原則,即無論對它做什麽變形,頸、腰、尾的位置都要保持不變。“九象”是指角如鹿,頭如蛇,眼如鬼,頸如蛇。在形式構成上采用了含蓄、隱喻的手法,融入了對稱與變化、平衡與運動、纏繞與拉伸等諸多對立統壹的美學因素。“三停九同”的整體構圖原則是變體龍紋配置的基本節奏,蘊含著中華民族推崇的空靈、曲折、多變的境界。在明式家具中,圖案(如圖3、4、5、6所示)應用最為廣泛。雕工活潑靈動,巧藏拙,美在簡約,非常活潑。看似格局簡單,做起來卻很難。夔文雕件在清式家具中比較流行,夔文配置轉來轉去,正好可以填補家具需要裝飾的表面,而且壹般綁匪都是滿雕的,符合清式家具滿雕密飾的風格。
此外,在明清時期,還有許多“龍”杖形式的圖案,即以杖作為圖案的組織形式,龍的足、尾圖案化程度較高,角為方形。在填充方形空間或制作直角雕刻飾品時,風格相當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