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紋身就是用墨水刺破皮膚底層,在皮膚上做出壹些圖案或文字。在身上繡各種圖案,看運氣,拜。
2.紋身,俗稱刺青,在古代文言文中稱為涅槃。它們在人們單調的皮膚上描繪出壹幅幅理想的畫面,成為生命的永恒,將回憶留存為生命中最美的畫面。本來就不是壞人的專屬標誌。紋身的圖案,不管是文字還是圖案,永遠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不管妳的文字在哪裏。
3.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是獨特個性和自我的生動表達,也是個人信仰的體現。是文化和信仰交匯的產物,讓很多人愛上了這種痛苦的美好,在自己的身上刻下紋身。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
4.紋身作為人類歷史文化的壹部分,已經延續了2000多年。紋身在生活中給人壹種不可思議的印象,馬上就認為是黑幫的專屬品。其實這種觀念並不適合現代。近年來,社會日益開放,人們接受了大量來自歐美、日本等國家的文化信息。現代人已經不像以前那麽傳統,不再把紋身當成禁忌。有的紋身的人是情侶,是戀人,在身上留下對方的長相作為愛的標誌,有的是不幹凈的。
二、紋身的歷史淵源
1.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紋身的記載。從先秦時期開始,酷刑的懲罰就是在犯人的臉上紋身。在中國的古籍中,有文身、塑身、刺青、文身、雕刻等詞語,也有其他用文身來警示的例子,比如我婆婆文身的故事。然而,紋身已經逐漸演變成壹種個人裝飾。例如,在四大古典小說之壹的《水滸傳》中,至少有三個重要人物身上有紋身:和尚魯、九龍石津和浪子燕青(燕青)。
2.有些懲罰對紋身有負面印象,但在很多文化中,紋身是社會階級和地位的象征。包括臺灣省的泰雅族和夏塞族,世界各地的原住民都有在臉上紋身的傳統。在古埃及,紋身甚至被用來顯示社會地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女性流行在嘴唇上紋紅色,類似於現代的美容方法,如紋嘴唇和眉毛。
3.在古代三代期間,至少有七個土著部落居住在福建,在古代文獻中被稱為“七民”。春秋末期,楚國滅了越國,壹些越人逃到福建。歷史上,這壹時期的福建原住民被稱為“閩粵”。他們喜歡在水邊生活,習慣於與水搏鬥,並善於使用船只。最重要的習俗是以蛇為圖騰,不斷紋身,原始巫術盛行。
4.補充原始宗教信仰的巫術,在福建和越南人民中也相當流行。不斷紋身的習俗在福建和越南的人們中很流行。《朱傳》雲:“有文身者,為閩外之人。”這其實是對原始巫術的“模仿”,把頭發剪掉,在身上紋上蛇的圖案,來嚇跑水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