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在墳墓前或後的紀念碑,刻有死者的姓名、經歷和事跡。?
人類為逝者安葬之地而制作的壹種紀念載體,壹般由石材制成,也有木質、金屬材質等材質。
中國古代的“墓而不墳”只是埋在地下,地表沒有任何標誌。後來有壹個墳,地上堆著土,還有壹個墓碑。
死後如果要建墓,大多都要有墓誌銘。墓誌銘壹般記載姓名、籍貫、功績、卒年、立碑人姓名以及與死者的關系。寫碑文要對逝者充滿敬意和感情。民國二十二年《河南同治睢縣采訪稿·袁可立墓碑》說:“袁尚書可立墓碑壹座,位於睢州之南,劉店村之東。碑高八尺,仍稱制。”
對於喪親的墳墓,妳能記得壹兩代人清楚,三代以後就不清楚了,尤其是遷徙和戰亂之後,妳就不知道祖墳在哪裏了。如何解決,人們想出了很多辦法。壹開始,人們埋葬死者。受用來維持棺繩的木樁的啟發,他們在墓前插上木樁和竹竿,綁上纖維性的東西(紙或絲等。)來表示死者出生和死亡的日期和時間,這被稱為“明靜”(或“明靜”)。但很容易被損壞,於是人們試圖另辟蹊徑:有錢人用石柱代替木柱,在石柱上刻上死者的姓名、出生時間和官階。
為了雕刻更多的文字,它的形狀演變成了正方形和長方形,並開始埋在墓內或墓外。參考建築構造,碑頂加帽,飾以動物、植物或景觀圖案,碑身刻有逝者簡歷。表明是與妻子、妾、兒子、女兒單獨合葬。題寫的陰宅(即墓)的風水地理方位(以天幹地支表示)。中產家庭立中型墓碑,貧困家庭只能立有名字的小石碑,或陶瓷磚碑或種些常青樹作為標誌。
於是,墓碑逐漸從實用產品轉化為文化藝術品,其功能、造型、質地、裝飾也越來越多樣化。名人墓碑更註重花崗巖、大理石等精細石材的使用,頂部為逝者雕像,或者在碑體中央嵌入逝者瓷像。墓碑成了記錄死者家世和功德的“榮譽證書”和裝飾品。這符合中國人民榮耀祖先、造福後代、萬古長青的社會風尚。
為避免自然侵蝕和風雨日曬等人為破壞,在墓外立碑,墓誌和碑文埋於墓中。漢唐時期墓碑盛行,後來成為固定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