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查研究統壹戰線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組織落實中央關於統壹戰線的方針政策;向中央和各級黨委反映情況,提出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聯系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及時反映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和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壹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和檢查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聯系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協助有關部門培養和推薦少數民族幹部。
(四)負責以祖國統壹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系有關協會和港澳臺僑代表;做好臺灣同胞及其家屬的相關工作。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抓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隊伍建設。
(6)負責聯系工商聯、港澳臺及海外工商聯和代表。調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選拔培養積極分子。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聯系和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
(8)負責統壹戰線的國內外宣傳工作。
(9)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的統戰工作。
(10)完成中央和各級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統壹戰線工作條例》第六條加強黨對統壹戰線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保證黨在統壹戰線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保證統壹戰線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
構建黨委統壹領導、統戰部牽頭協調、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