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有悠久的農耕文明傳統。在* * *和中國的早期,娛樂活動大多與祭祀和農耕活動有關。當時農神節、谷物節、牧歌節、牛羊節、竈神節、火神節、水神節和祭祖活動是社會娛樂活動的主要載體,上述節日和祭祀活動中常有各種比賽。* * *民國後期以後,新興錦標賽層出不窮,逐漸占據主導地位。
據統計,在屋大維時代,羅馬每年的假期是159天,有65天的競技慶典。奧勒在任期間,全年共有230天假期,其中135天是體育慶典日;到公元3世紀中葉,羅馬每年舉行1.77天的公開比賽,1天的觀劇。在4世紀,每年只有66天的賽馬比賽。事實上,這些比賽已經脫離了與祭祀和農耕活動相關的原始性質,成為純粹的娛樂性比賽。西塞羅曾經監管比賽和看戲活動。
因為比賽分別在劇場和競技場進行,所以競技場的比賽應該是身體之間的,包括跑步、拳擊和摔跤,還有賽馬,會壹直持續到取得最後的勝利;另壹方面,劇院應該充滿豎琴和長笛音樂伴奏的歌曲,唯壹的限制是適度,這是法律規定的。
因為邊肖同意柏拉圖的觀點,沒有什麽比歌曲的音符更容易影響在歲月中容易被塑造的心靈,音樂對善惡的巨大力量幾乎無法用語言表達。因為它讓疲憊的人興奮,讓激動的人平靜;有時候讓我們禁欲,有時候讓我們無拘無束。
並不是說漢代社會缺少公共娛樂活動,而是這些活動多以節日或祭祀活動為支撐,或者兩者兼而有之。依托節日,如東漢時期,每當慶祝時,朝廷都要舉行盛大的宴會,參加者數萬人,包括三公、九臣、將軍、醫生、官員、周邊少數民族如滿、艾、胡、羌等的使臣、縣官等。
依托節日和祭拜者,社祭最具代表性。先秦時期的社會祭祀簡單、莊重、神秘,以此來娛樂神靈,祈求保佑。漢代社會祭祀活動大大豐富,成為普通百姓最重要的娛樂機會。百戲和樂舞都用於社會祭祀活動。普通人是“敲盆、和鳴、以為樂”,富人是“祈福名嶽、望山河、擊鼓放牛、倡舞”,中國家庭更是“飛上水面、宰羊殺狗、擊鼓吹笙”。
值得註意的是,到了漢代,隨著土地神地位的下降,作為娛樂神的筵會逐漸從神靈崇拜中分離出來,越來越擺脫了社會祭祀的宗教氛圍,成為壹種相對單純的節日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