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指通過喪葬來倡導孝道。歷代皇帝標榜“以孝治天下”。死了的皇帝也被冠上孝字,老百姓立的牌位、墓碑也是孝字在前。壹個官員的父母去世,必須辭職回家“守制”,哀悼三年以盡孝。孝的分量和意義都體現在葬禮上。孝是禮之始,德之基。展現孝道,厘清社會關系,加強代際聯系,是開展殯葬服務的核心意義。
明代宗法制度通過喪葬使人們明確了自己的宗族關系和社會地位。在這個過程中,團結和壯大家庭和社會力量,叫做“收家”。除了有血緣關系的人,這些關系都是通過把喪事推給老師、學生、朋友、同事、上級、下級來倫理化的。孔子死後,弟子們哀悼三年,舉行父子儀式,以示忠孝。終身為師,終身為父,已經成為壹種傳統。今天的男主人,女主人,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都只是為了加強社會人際關系,規範人們的社會行為。
示秩通過葬禮顯示死者的社會地位和等級,目的是明確生者的追求。“生而富貴,死而悲榮”是中國人傳統的、最高的生死追求。時至今日,國人對“決定是否造棺”的評價還是很重視的。這壹方面在葬禮上得到充分體現。死亡方面,皇帝死於“崩”,諸侯死於“亡”。《殯葬法》也是為此制定的,是為了表彰死者,激勵後者。能追授鄭文、文忠、文敏、鐘烈、鐘傑等稱號,對逝者來說是莫大的榮幸。葬禮中規定的墓制、禮儀、規格也是等級制度的內容。所有這些東西,大多都是由權威機構來處理的,都是包含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中的,這就更加光榮和光榮了。
死者重葬是顯示生者和死者社會地位和權力的壹種方式,寄托著對死者的關懷和對未來的期待。同時,喪重葬的方式也反映了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財富積累程度。只要有幾十年穩定的社會環境,古代中國社會是能夠有重葬的。中國人對逝者的關心和擔憂,到了任何文化、國家、民族都無法比擬的程度。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是鄙視屍體的,所以葬禮簡單樸素。所以在其他國家,除了埃及(貌似盜墓很少),都是埋的很薄,沒什麽可偷的。18世紀前後,歐洲發生了壹場大劫案,但不是偷財寶,而是偷屍體。偷來的屍體被賣到醫學院解剖,規模甚至形成網絡,被黑社會操縱,成為壹個產業。今天,西方發達國家有人自願將遺體捐獻給刑偵和法醫屍檢場所,讓遺體在各種環境中腐爛,供人們研究不同條件下蛆和蟲的腐爛過程。這是西方人對待死者的態度,也是中國人和西方人對葬禮理解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