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在議會”的主權上院、下院和君主同構構成英國的最高權力機構。此外,沒有更高的上訴仲裁者,神聖和庸俗都是壹樣的。
多元化的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著任何公民都不能因為屬於某壹特定群體而受到不同的待遇。相反,所有政黨、教派、信仰和意識形態都必須容忍其“競爭對手”的存在。
2.個人自由。英國國民有權隨時隨地抵制來自國家的各種(非法)強制侵犯。
3.私有財產。自由必須包括:合法交易的財產不會被沒收,產權的轉移和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是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
4.系統。英國的自由和英國的性格內化在英國的各種制度中。這些制度的組織載體大多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機構,而是生而自由的個體規範彼此的行為,滿足自身的需要,而不訴諸強制手段。
5.家庭。文明社會有賴於優秀價值觀的代際傳遞。穩定的家庭是穩定社會的應有之義。
6.歷史。英國的孩子必須繼承壹種政治文化,壹套明確的法律權利和義務,以及英國對人類做出的壹系列偉大貢獻。教育應該努力反映這種關切。
7.英語世界。英國認為“9.11”事件絕對不是不屬於我們這個種族的外國,而是堅信自由、正義、法治的“我們”——整個英語世界。
8.英國人的性格。所謂英國人的性格,大致可以包括固執、執著和與不公作鬥爭。
擴展數據:
核心價值觀的構建要特別註意“以法擴德”和“以德報德”英國人非常重視“司法戰場”的戰略勝利,上述十大核心價值觀中至少有五項與法治和法治思維有關。可見,在英國的價值體系中,“價值”與“法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之所以這樣理解,是因為任何與“公平正義”相關的政府行政和司法決策,都是倡導和捍衛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陣地。只有深有感觸,才會有真切的感受,而“榜樣”比“言傳身教”更重要壹段被公平對待的真實人生經歷,才能大大提高核心價值觀內化的效果。這種效果是單純的宣傳、倡導、背誦、記憶所無法替代的,更符合現代人反思性、多線程的認知方式。
核心價值觀建設要有文明承擔者的大國氛圍。自16世紀以來,英國人不斷擴張海外殖民地,逐漸打造了壹個“不落帝國”,並已波及全球。其大國地位的確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軍事和經濟實力、奴役、強權和侵略。然而,英國文化和價值觀的強大吸引力和影響力不容忽視。可以說,英國發揮全球影響力的基礎是其語言、文化和價值觀的傳播,英國的崛起是基於英國文明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