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辨證論治,是指中醫運用望、嗅、問、感四診,對患者的病情進行收集和分析,得出某壹病理階段的病因、性質、部位以及邪正關系的高度病理概括。這種概括叫做“綜合征”。結合具體證候,確定相應的中醫治療原則、方法和方劑。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醫治療並沒有明確地被“病”的概念所束縛,而是更傾向於求“證”即使不同的疾病有相同的“證”,也可以采用相同的治療原則、治療方法甚至是方劑。
西醫不壹樣。西醫不斷地“分解”人體,從整個人體到各大系統,從系統到器官,從器官到組織,從組織到細胞,甚至再分解細胞,直到現在非常流行說“基因”。才能找到疾病最根本的原因。把最直觀的東西放在醫生和患者面前,根據這個直觀因素采取措施治療疾病。
這樣看來,中醫和西醫各有利弊。中醫講究整體,強調“辨證論治”,通常可以綜合調整人體平衡,調動壹系列有利於健康的因素,達到治病養生的目的。但其缺點在於,以目前科技的發展,仍然無法用現代科學清晰全面地解釋其治療機制,從而無法有效地說服人們,而且中醫理論經過幾千年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存在迷信和不科學的地方,應該加以改進和摒棄。
西醫的直觀性和科學性是毋庸置疑的。它可以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最準確地分析疾病的病因、位置等參數,用最科學、最準確的方法進行治療。而西醫的不足在於其發展逐漸陷入無休止的再分配循環。這種情況的負面影響已經體現出來了。比如在治療某個系統的疾病時,在采用了完全符合該系統疾病的治療方案後,並沒有考慮到所采用的治療方案可能會給其他系統帶來不良反應。這就導致了“按下葫蘆起來了”的現象。
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