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包括:
(壹)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學校章程和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和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制度?
(二)有與其申請從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以上,並具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經歷;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職稱或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以上,並具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經歷?
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備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5、專任教師壹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且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兩名理論教師和實踐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踐指導教師都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申請設立或者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並申請辦學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投標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制度、資金籌集與管理等。
(二)發起人的名稱和地址或者姓名和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文件,並明確產權;
(四)捐贈學校財產應當提交捐贈協議,協議應當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捐贈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關有效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五)學校章程和首屆學校理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的董事會成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七)校長、教師和會計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辦學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