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服務管理水平,推進駕駛員培訓考試制度改革,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提出新的改革規定,2015 165438+10月30日國務院轉發。
改革新規2016上半年實施;2017總結試點經驗;2018,完成改革重點任務。基本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規範管理的駕駛培訓市場體系,解決培訓考試不方便、不規範、不經濟的問題。
2017駕駛證考試改革主要內容:
1.對駕駛員實施分類教育培訓;
2.實施培訓時間收費;
3.小型汽車駕駛員試點自學直考;
4.考點下放到縣;
5.實現獨立應用;
6.完善駕駛員體檢年齡制度。將年度體檢起始年齡由60歲調整為70歲;
7.實施駕駛證異地申領和驗證;
8.允許重新申請駕駛證直考;
9.逐步放寬殘疾人駕駛條件;
10.可以預約壹次,連續考試;
11.提高駕照的國際認可度。
擴展數據
直接考駕照是指取得駕照的人可以直接到當地車管所參加考試,而不需要在駕校學習後再參加考試。
在2015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改革辦公室主任座談會上提出,開展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自制預約考試、異地考試改革試點,年內開展自學直考、自制預約考試、異地考試。
2017新駕考流程:選擇駕校-& gt;註冊->;主題1->;主題2->;主題3->;主題4->;納本
駕校車管所根據交通法規學習情況,申請若幹學車名額,經批準後,通知學員參加交通法規考試(科目壹考試)。
通過第壹門課程後,被選定的駕校將按照參加駕校培訓的學員通過考試的日期依次制作駕駛技能準考證。考試總時間45分鐘,滿分100。如果分數在90分以上,20天後重新安排考試。
參考國務院?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