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衍生品的功能主要包括規避風險、發現價格、套期保值和提高金融創新能力。
2.它可以幫助金融機構的管理者更好地控制風險。
3.金融衍生品在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國家整體金融風險、吸收社會閑置資金、有效增加市場流動性、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擴展數據:
金融衍生品的特點:
1,零和遊戲
即合約交易雙方(因為可以在標準化合約中交易,所以不確定)的損益是完全負相關的,凈損益為零,所以稱為“零和”。
2、跨期
金融衍生品是指交易雙方通過預測利率、匯率、股票價格等因素的變化趨勢,同意在未來某個時間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進行交易的合約。
無論哪種金融衍生品,都會影響交易者未來或未來某個時間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征非常突出。這就需要交易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走勢進行判斷,判斷的準確性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系
在這裏,金融衍生品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密切相關,規則發生變化。通常情況下,與基礎變量相關聯的金融衍生品的支付特征在衍生品合約中約定,其聯動關系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非線性函數或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預測和判斷的準確性。基礎工具價格的不可預測性決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損益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品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
衍生品的交易采用保證金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本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壹定比例即可。保證金可分為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在交易所交易時采用盯市制度。
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投資者就會收到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就會被強制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質
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處理的是未來壹定條件下基礎工具的權利和義務,在法律上理解為契約,是基於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的經濟契約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品合約交易的客體是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如買入或賣出期權的權利、交換債務的義務等,構成了所謂的“產品”,表現出壹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樣性
金融衍生品交易通常有四個目的: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不是轉移所涉基礎金融商品的所有權,而是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動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百度百科-金融衍生品
百度百科-金融衍生品(金融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