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經濟圈概念的形成跨越了20多年的不平凡歷程。1982 65438+2月22日,國務院發布通知,決定設立上海經濟特區。這是“長三角”經濟圈概念的最早雛形。建立上海經濟區的原因和主要任務有三:第壹,解決矛盾,解放生產力。因為改革開放初期,經濟工作經常遇到矛盾,而當時的經濟管理體制是條塊管理,這是必須解決的問題。二是依托中心城市。經濟上,上海是面向全國的中心城市,江浙壹批中小城市是上海的明星城市,但行政上不能劃歸上海。第三,探索性和實驗性。通過對這壹區域的探索,在全國範圍內逐步形成以大城市為基礎的網絡型經濟區。3月22日,1983,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正式成立。當時上海經濟區的範圍是:以上海為中心,包括蘇州、無錫、常州、南通、杭州、嘉興、湖州、寧波、紹興等長三角10城市。隨後幾年,安徽、江西、福建三省主動申請入會。1983 8月18上海經濟區規劃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決定建立經濟區省市市長會議制度。1984 65438+2008年2月6日上海經濟區市長會議在上海召開,安徽省首次作為經濟區成員參加。7月1986,10,上海經濟區省市市長會議在杭州召開,基本同意上海經濟區發展戰略綱要,並通過了上海經濟區章程。由於種種原因,6月1988,國家計委下發通知,撤銷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1988年7月,上海經濟區最後壹次省市市長會議在上海召開,處理善後事宜。
沈寂了8年,直到1997,由協辦單位牽頭的上海經濟區前城市成立了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委員會,長三角經濟圈的概念才第壹次被明確提出。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每兩年召開1次會議。2003年在南京召開的第四次會議上,浙江臺州加入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將長三角城市數量從傳統的15擴大到16,首次突破了長三角的地理概念,使其成為真正的經濟圈概念。2004年10月2日在上海召開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是長江三角洲區域經濟合作史上的壹個裏程碑。經濟協會從兩年壹次的1到每年壹次的1。
目前長三角區域經濟合作會議主要有三個層次:副省(市)級的“滬蘇浙經濟合作發展座談會”;長三角16城市市長級“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長江三角洲城市政府部門間的協調會議。副省(市)級“滬蘇浙經濟合作發展座談會”主要是決策。長三角16城市市長級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重點是落實決策。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委員會逐漸演變為長三角最具代表性的區域經濟合作機構和模式。“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設立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上海,負責協調、組織和實施長三角區域經濟合作的日常事務。從1983的上海經濟區規劃辦公室到2004年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辦公室,21的演變只有壹個實質:長三角經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