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和支持雨水、苦鹹水、再生水、礦井水等非常規水源的收集、開發和利用,並納入水資源統壹配置。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洗、車輛沖洗、建築施工和生態景觀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
非常規水源是指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常規)水資源,主要包括雨水、再生水(再生汙水和廢水)、海水、大氣水、礦井水、苦鹹水等。這些水源的特點是處理後循環利用。
各種非常規水源的開發利用各有特點和優勢,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替代常規水資源,加速和改善自然水資源的循環過程,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更大的作用。
非常規水資源在增加水資源供給、減少汙染排放、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實現從災害到資源的轉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介紹了再生水、海水淡化水和雨洪三種非常規水源在國內外的應用現狀和回用途徑,並針對我國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對策和建議。
再生水:
再生水(mbth)是指廢水或雨水經過適當處理後,可以達到壹定的水質指標,滿足壹定的使用要求,並可以進行有益利用的水。
與海水淡化和跨流域調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顯的優勢。從經濟角度看,再生水成本最低,從環境角度看,汙水的循環利用有助於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水生態的良性循環。
中水也是汙水處理廠處理的標準水,壹般是二級處理。具有不受氣候影響、不與鄰近地區爭水、就地取材、穩定可靠、保障率高等優點。再生水,即所謂的“再生水”,沿用了日本的名稱。通常人們稱自來水為“上層水”,汙水為“下層水”。
而再生水的水質介於供水和排汙之間,所以名為“再生水”的再生水是不能飲用的,但可以用於壹些對水質要求不高的場合,比如沖廁所、洗車、噴灑路面、綠化等。中水工程技術可以認為是介於生活給水系統和建築排水系統之間的壹種雜用水技術。
再生水的水質指標低於城市供水中的飲用水,但高於允許排入地表水的汙染水的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