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騎璽的作用和意義
騎馬印通過蓋章使文件的兩頁或多頁在物理上形成壹個整體。如果文件被篡改或替換,縫戳將被打破,從而暴露文件的不完整性或偽造性。因此,騎馬訂印章在合同的簽署中起著關鍵的作用。
第二,騎印只有壹面的可能性
實踐中,騎縫章是否只由壹方蓋,要看雙方的約定和實際需求。如果合同雙方對騎縫章的蓋章方式沒有特殊要求,且壹方加蓋騎縫章能夠滿足文件完整性和真實性的驗證要求,那麽只有壹方可以蓋章。但需要註意的是,這種做法可能會降低文件的驗證效果,因為對方沒有參與騎縫章的蓋章過程,無法直接證明其對文件的認可。
三。加蓋縫紉印章的註意事項
在加蓋騎縫章時,要註意以下幾點:壹是騎縫章要清晰完整,以便驗證證件的真實性;其次,騎縫章的加蓋位置要合理,保證證件的完整性;最後,騎縫章的蓋章要符合雙方的約定和法律規定,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法律糾紛。
總而言之:
某些情況下只保壹方是可行的,但需要根據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約定來判斷。在實踐中,應確保騎縫章的清晰性、完整性和合規性,以維護證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合同雙方要充分溝通,明確騎縫章的蓋章方式,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32條規定: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3條規定:
在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或者其他文件、憑證等文件中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和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的具有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的文件,不得僅因其為電子簽名或者數據電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