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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婚禮的風俗

中國傳統婚禮的風俗如下:

1、古代三書

聘書:即訂親之文書。在納吉(男女訂立婚約)時,男家交予女家之書柬。

禮書:即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物品和數量。

迎書:即迎娶新娘之文書。是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

2、古代六禮

納采:這是議婚的第壹階段,男方請媒人提親後,女方同意議婚,男方備禮去女家求婚,禮物是雁,雁壹律要活的。《儀禮》中稱之為“奠雁”。雁壹生中只婚配壹次,配偶之後便形影不離,二者中若死去壹只,另壹只則形只影單終生不再婚配。以此反映夫婦堅貞不移,琴瑟合鳴,白頭偕老的美好願望。

問名:求婚後,托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

納吉:把問名後占蔔合婚的好消息通知女方的儀禮,又叫“訂盟”。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古俗,照例要用雁,作為婚事已定的信物。後發展到用戒指、首飾、彩綢、禮餅、禮香燭、甚至羊豬等,故又稱送定或定聘。

納征:訂盟後,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是成婚階段的儀禮。這項成婚禮又俗稱完聘或大聘、過大禮等。後來,這項儀式還采取了回禮的做法,將聘禮中食品的壹部分或全部退還;或受聘後,將女家贈男方的衣帽鞋襪作為回禮。聘禮的多少及物品名稱多取吉祥如意的含義,數目取雙忌單。

請期:送完聘禮後,選擇結婚日期,備禮到女方家,征得同意時的儀式。“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即近代意義上的擇日《禮儀士昏禮》雲“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男家通過蔔問神靈,確定了娶親吉日後,即派人告之女家,征求女家的意見。

親迎:新婿親往女家迎聚的儀式。這項儀禮往往被看作婚禮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項則當成議婚、訂婚等過渡性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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