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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中宗教鬼神的特點是

易經有雲,壹陰壹陽叫道,意料之外的陰陽叫神。

《內經》有雲,意為事物的轉化,事物的變化,陰陽的不可預測,神的神聖。

《老子》有雲,隨道來到人間,其鬼非神。除非它的鬼不是神,它的神不傷人。

上帝這個詞。意思很多,可以是形容詞,也可以是名詞。用作形容詞時,指不可捉摸的陰陽。所謂陰陽,是壹個很玄妙的概念。也是萬物對立又相互依存的內在關系,如晝夜、剛柔、男女、興衰、生死。當名詞用,當鬼用,是什麽概念?首先說說鬼。人死為鬼,鬼也叫“歸”,意為家。

壹個人死了,但是關於他的所有信息並沒有完全消失,比如他留下的文字和作品,他生前所做的事情對他的影響,人們對他的印象,好惡,恐懼等感情依然存在。不管別人是欣賞他還是誤解他,想念他還是懷恨在心。這個人的壹生結束了,可以斷定沒有變化。但他留下的壹切信息,活人也能感應,而“鬼”就是感應而生的!鬼是活人對死人的感應,是因為人而出現的,所以有時候兩個人在壹起,A說我看到了某人的鬼。b說我根本沒看到,完全正常。因為B沒有歸納。某某的鬼魂對他來說是不存在的。

壹個人的身體,來自父母給的壹點薛婧,是靠天地之間的五谷之氣長大的。死後,薛婧精疲力竭,散落在天地之間,重新進入輪回。但是這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因此,“鬼”不再變化。所以在陰陽之間。還有壹種特殊情況,就是這個人在他的生命、活力或者靈魂死亡之前就死亡了。它的“鬼”可以精神感應,也可以借助他人的感應修行,具有影響外物的魔力。這種自覺的鬼叫陰神。

這樣,《鬼神》中的“神”的概念就不壹樣了。前者是名詞,後者大多是形容詞。用“神”來形容“神”是超越生死輪回的。

作為名詞,上帝還有另外壹層意思,也是壹種靈性的感覺。不僅僅是陰神的感覺,而是超自然力與外物的感覺。比如修行可以感應到壹座山的力量,叫做土地神,山神等等,修行可以感應到事物的力量,比如花神。這種“神”就叫“神”。神指道場的地位。比如山神的道場只是壹座山,並不是完全固定的。神也可能失去道場,成為流浪的惡魔。神的地位可高可低,取決於他從外物感受到的力量。有壹種神是最重要的。它是由掌管太陽、月亮、山川的皇帝授予的。它有著非常受人尊敬的道場地位,受到香火的崇拜。它可以憑借道場的氣場和朝拜者的意願,修煉大魔。這種神是“神”,但普通的神和崇高的神都不可能是人,甚至人都不可能是活人。

還有壹個很有意思的情況,就是所謂的“神”本身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通過敬神者的感應而誕生的,類似於采訪中的“鬼”。“上帝”作為壹個名詞,如果形而上學的,也有壹個廣泛的和最熟悉的概念。例如,佛陀、大神官、神仙、菩薩,甚至上帝和神都被稱為神。這種神的概念是“顯功德之神”。功德神和聖人的地位是無與倫比的,其神聖性是不可侵犯和褻瀆的,是被世人所尊重和崇拜的,這與剛才所說的“神”的概念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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