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篇題為《推廣中國文化,不能操之過急》的文章。文章的立意不錯,但論述中的壹些語病降低了文章的水準。文章中有這樣壹個句子:“中國文化不僅僅只有剪紙、方塊字、花拳秀腿、唐裝漢服,更應該包括中華文明能夠綿延數千年不斷的進程中所蘊藏的生命力以及現代中國蒸蒸日上的活力。”
壹個簡單的錯誤“花拳秀腿”顯然用詞不當。“花拳秀腿”也列入中國文化,估計沒有什麽人會同意。作者本意也許說的是“武術”,可功夫怎麽能用“花拳秀腿”來代替呢?
盡管“花拳秀腿”中有“拳”有“腿”,但跟中國武術毫無關系、在詞義上跟“花架子”、“表面文章”相近。我們可以邀請少林寺的武僧表演壹套中國武術,但不能請他們來壹套花拳秀腿。
這樣壹個明顯貶義的詞怎麽還堂而皇之地被列入了中國文化?如果說上面貶詞褒用的錯誤還比較小的話,這個句子後半句的錯誤就大了壹點。先說邏輯問題,在上半句的內容中,有剪紙、方塊字、中國服飾和武術,這種邏輯其實已經在種屬關系上跳蕩得十分厲害,嚴重地超越了中國文化範疇表述的邏輯和條理的規範,但因為畢竟還沒有超出中國文化大的範疇,所以還處於可以容忍之列。
下半句中竟然把某種“生命力”和"活力"也列入了中國文化就有點匪夷所思了。前面的若幹項,都十分具象,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後面突然地出來了壹個"生命力"和"活力,就顯得有些不倫不類。而且“生命力”和“活力”同上面的剪紙和漢字在意義層面上相去何止十萬八千裏!它們之間要穿越多少種屬的藩籬才能聚到壹起?況且,“生命力”和“活力”能否進入文化這個大概念恐怕也還需要很艱苦的論證。
中國文化中不是沒有抽象的東西,在系統概括中國文化時,主要方面的內容都是抽象的,如中國哲學、中國醫學、中國天文學等等。但這裏肯定沒有“生命力”和“活力”的位置。中華文明的生命力和活力是重要的,也是有必要研究的,但並不是壹定要列入中國文化,才顯出重要。
其次,再說說後半句疊床架屋的冗贅之病。如果我們理解得不錯的話,這個完整的句子的意思應該是這樣的。我們不僅要介紹剪紙、漢字、武術、服飾等方面的中國文化的具體內容,更應該展現使中華文明得以數千年綿延不斷的巨大生命力。“進程中"和"所蘊藏的"都可以減肥刪除。以及現代中國蒸蒸日上的活力"也應該放到另外的句子中另行表述,不必把所有的意思都堆到壹個句子裏。
這篇文章還有其他壹些問題,限於篇幅,不再贅述。看起來壹個很好的立意,如果沒有壹個規範的表述,還是容易功虧壹簣。語言的基本功豈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