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人格障礙,是指在兒童期或青春期發展起來的嚴重人格缺陷,或人格普遍不適合的壹種精神異常。人格障礙導致不能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表現為情緒和意誌障礙,但思維和智力無異常,意識清晰。這類人的性格缺陷是持久的、頑固的,大部分延續到成年,甚至終身無法改變。
反社會人格也叫精神病或社會病,反道德人格等等。在各種類型的人格障礙中,反社會人格障礙是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最重要的壹種。
1835年,普裏查德首次提出了“弗洛伊德式瘋狂”的診斷名稱。指出患者在本能欲望、愛好、氣質、道德修養等方面有異常變化,但在智力、認知或推理能力方面無障礙,無妄想或幻覺。後來“道德癲狂”的名稱逐漸被“反社會人格”所取代。現在狹義的人格障礙是指反社會人格障礙。這種人格引起的違法犯罪行為最多,重復實施同壹性質犯罪,特別是殘忍犯罪或情節惡劣的服刑人員最多,其中1/3-2/3屬於這種人格障礙類型。其心理特征是:情緒爆發,行為沖動,同情社會的冷淡,對他人懷有仇恨和缺乏善意,缺乏責任感,缺乏羞恥感和悔意,無視社會道德法律規範和普遍公認的行為規範,反社會言行頻繁;不能從挫折和懲罰中學習,缺乏焦慮和內疚。
人格障礙不屬於精神疾病,但根據傳統和實際的臨床診療,屬於精神障礙、精神疾病或精神病。所以,與精神病不同,患者要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只是量刑較輕。既然是精神疾病,除了社會教育、管理方法或刑事處理外,還應采取心理治療、心理訓練等綜合預防措施來緩解癥狀。
人格障礙應該和人格改變明確區分開來。人格障礙是精神發育不完善的壹種表現,從兒童期、青春期到成年期出現明顯的病理性人格,持續終生。人格改變或繼發性人格改變,通常發生在成年期,是由於嚴重的軀體疾病、腦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嚴重的精神障礙後的人格偏離。
發病機理和發病機制
病態人格或反社會人格障礙的病因和發病機制尚未闡明。以下是相關數據:
1.遺傳。這種疾病在親屬中的發病率與血緣關系呈正相關,即血緣關系越近,發病率越高。有資料顯示,患者家長腦電圖異常率高;同卵雙胞胎性格壹致性高,腦電圖相似,犯罪率比異卵雙胞胎高。與正常對照組相比,病態人格的寄養兒童病態人格發生率更高。
2.大腦發育不良。腦電圖檢查證實,這類人格患者的大腦發育不成熟,可能已經有腦損傷。從病理心理學分析,患者的心理行為是幼稚、不成熟的,是人格不成熟的壹種病理變化。
3.家庭和社會環境。許多調查表明,童年創傷、家庭關系不和諧、不良家庭教育方式和不良社會環境因素在發病中也起著重要作用。人的性格形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尤其是嬰幼兒時期,這是公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