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社會的陋習:
1、纏足
在大約壹千年之前,纏足是中國在年輕女性中實行的壹種習俗。此項風俗始於十世紀,終於二十世紀早期。中國人的纏足文化是指,大約在女孩兒六歲或是更早時,將她們的腳用布條纏緊,這樣做她們的腳就不會按照正常情況長大:然後,為了重新塑型,他們將腳打碎變得嚴重畸形。
2、太監
太監就是割去生殖器的男性:因為特定的社會職責,產生了特指割去生殖器的男性的專有名詞——太監。此後作為壹個常見的名詞,成為了許多社會體系的壹部分。在古代中國閹割生殖器不僅是壹種傳統的刑罰方式(起始於隋朝),也是壹種得到侍奉帝王這個職位的方法。
3、納妾制度
妾是壹個由婦女和少女組成的社會階層。她們與社會地位高的男人組成類似婚姻的關系。典型是,男人有壹位正式的妻子和壹位或者更多的妾。妾擁有來自於男人給予的壹定權利。
擴展資料:
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史中,壽命最長的唐朝、漢朝也只不過存在三四百年,中國朝代不斷在更替,上演著“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歷史魔咒。
反觀先秦以前的夏商周,壽命都很長,社會發展程度不同是壹方面,另壹方面或許就在於先秦以後的朝代,集權壹代比壹代加強,直至清朝的時候,權力集中程度達到頂峰,壹個人可以決定壹群人的命運。
中國封建社會權利的集中,不但是中央皇權的集中,還體現在地方上壹把手權利的集中,再往下推,每壹級的壹把手都是集權的代表。
權利的過於集中,就會導致社會出現種種不好的現象。因為難免有濫用權利者,壹旦沒被監督到,就會造成不合理的問題出現,擾亂整個社會的和諧程度。直至最後矛盾積累到壹定程度,就像東漢末年,那樣的天下大亂,揭竿而起,後來的朝代也是重復上演。
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中國封建社會就是權利過於集中,縱使有很好的制度,壹旦被絕對的權力破壞,也終究成為擺設。其實中國封建王朝的那些制度設計有的還是很科學的,就是由於濫用權利,再好的制度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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