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要求每日或者每小時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300%的額外工資。[1]
2021 10年10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歷史記錄
1995年5月,我國開始實行五天工作制。
1999 9月1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決定增加公共法定節假日。春節、五壹、十壹三天法定節假日,加上調整前後的兩個周末,形成了每年連續兩個七天的長假,使得國人每年法定休息日達到14天。而每個長假所掀起的旅遊消費熱也逐漸成為中國經濟生活中的壹個新亮點,這就是所謂的黃金周。
2004年,國家旅遊局表示,黃金周假期制度短期內不會改變。
2004年2月27日,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建議增加傳統節日為法定節假日,取消黃金周,加強春節假期。
2005年6月,中央發文,詳細說明增加除夕、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的重要性。
2007年6月22日,國家發改委到人民大學聽取增加我國傳統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意見。
2007年2月,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進入征求意見階段,法定節假日調整呼之欲出。新華社發表長文,深度剖析黃金周調整的政策背景。
2007年6月9日,165438+全國法定節假日調整課題組的方案在人民網、新華網、國家發改委、新浪、搜狐等網站公布,並進行民意調查。
假日調整
根據已公布的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
二、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表:
元旦假期1天(放假3天);
春節假期3天(7天,農歷正月初壹至初七);[1]
“五壹”國際勞動節假期為1天(放假5天);
“十壹”國慶放假3天(放假7天);
增加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1天(農歷閏月正月放假)。
三是周末允許上下移動,與法定節假日形成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