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放寬市場準入,促進公平競爭。首先,放開準入限制,在油氣領域,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進入非常規油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將頁巖油作為獨立礦種進行礦權登記管理;放寬油氣儲運(主要是支線管網)、加工、銷售的市場準入;取消對進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的限制。在電力領域,推行大用戶直購電,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形成多買方、多賣方的市場競爭,打破電網企業單壹買方和單壹賣方的市場格局。在放開準入限制的同時,要加強產品和服務質量的監管,讓競爭主體在同樣的標準和水平上競爭。其次,要逐步實現可競爭環節與自然壟斷環節的分離,放開競爭性業務,加強對自然壟斷環節的監管。深入研究油氣管網的有效管理體制和運營模式,探索電網輸配分開的必要性和機制。
二是改革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價格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而不僅僅是價格水平的調整。上網電價逐步由發電市場競爭或發電企業與大用戶雙邊合同確定;輸配電價實行政府管制,形成直接反映電網企業成本和效率的獨立的輸配電價,並盡快建立能夠反映電網企業真實成本的成本規則;居民和中小工商業銷售電價仍實行政府指導價,引入峰谷電價和實時電價。改革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政府有關部門不再直接規定成品油價格,改為在石油價格出現較大幅度波動時采取臨時性幹預措施。推進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政府對輸送成本加強監管,井口價格和銷售價格逐步由市場定價。
三是完善礦權和資源稅費政策。適度提高勘探基金的征收標準,鼓勵風險勘探。將資源稅從價定率征收逐步由油氣擴展到煤炭等領域,同時探索建立天然氣和煤炭特別收益金制度,將資源溢價收歸國有。合理確定資源所有者與開發主體、中央和地方資源收益比例,協調理順相關主體利益關系。
四是註重建立節能長效機制。加快形成由市場定價的價格形成機制,健全差別電價、差別氣價等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峰谷電價。逐步形成以環境稅、消費稅(如成品油消費稅)等為主體的綠色稅收體系。健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核制度,大幅度修訂和提高產品能效標準,加快落實“領跑者”能效標準制度。制定重點行業節能目標,落實行業責任。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節能指導與服務。落實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督促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完成規定任務。
五是健全碳排放政策。當前重點推行基於市場定價的碳交易制度,在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研究實行碳稅的必要性、方式及征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