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的先民每日梳頭,每隔三日後洗發,成人後不再剪發,而且成年男性還用假發補充頭發。當時的人們很看重濃密的頭發,使用假發就是為了在視覺上增加頭發的分量。
頭發的多少,也被視為衡量壹個人賢良的尺度。《國語·晉語九》記載的判斷優秀貴族繼承人標準的“五賢”,最重要的是“美鬢長大”,就是說長發美髯,身材高大,而非折沖樽俎,運籌帷幄。
壹個好的國君賢臣,比如周文王管夷吾,必須須發茂密,而他的身邊總是圍繞著長鬢美髦的君子。國家刑罰中的剃發、剃須也具有刑罰的實際效果,而普通人剪掉他人的頭發或胡須在當時被視為是壹種犯罪行為。
對當時人來說,喪失須發與肉刑喪失手足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前者是精神上的痛苦,後者是肉體上的痛苦,人們對失去須發存有畏懼感。為了保衛頭發,他們用布將頭包起來避免頭發裸露。呂思勉在《先秦史》中反復強調,當時人認為頭發是不能給別人看的。我想,古人披頭散發某種意義上,就像阿拉伯婦女被扒掉面巾,朝鮮女性被扒去褲子。
不難想見,毛發在當時必然是被賦予極其重要的意義,方才在語言文字當中留下綿綿痕跡。許多人認為剃須技術的不便,是促使古人留長發的直接原因。
誠然,春秋時期生產力極度落後,雖然被後人視之為青銅器時代,但青銅器在這個時代始終是奢侈品,普通人不壹定能夠購置,事實上直到東漢末依然存在農民使用木制乃至骨制農具耕作的現象。更何況先民留長發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夏商周三代以前的石器時代,也就是說傳說中的黃帝的時代。使用不夠銳利的石器刮除體毛,無異於壹場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