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紀30年代初,喬就在安徽烏江鎮金陵大學農學院農業推廣實驗區組織農民協會,成立信用社和衛生所,以發展社區。1936前後,吳江試驗區有6個農民協會,會員超過4000人。會員交半元會費就可以享受農會的壹些權利,還可以得到推廣機構(如金陵大學)的幫助,以及政府的良種貸款。
抗日戰爭初期,喬在擔任金陵大學農業經濟系主任兼全國農促會技術組主任時,就得到該會的資助。農經部會同溫江縣政府和四川地方組織,組成鄉村建設協會,從生產、經濟、社會、教育等方面向農民推廣農業科技,幫助興辦造紙、紡織等小廠,興辦農民學校和夜校,組織和幫助信用社。1940月,註冊合作社140個,合作社5個,社員6697人。受到溫江人的歡迎,引起當時社會的關註,也受到當地反動勢力的懷疑。被貼上了“搞紅”的標簽,最後在1943被迫平倉。
喬的鄉村建設試驗是以農民協會為中心,推動各項鄉村建設事業。在他看來,農會是農民自主自享的合法團體,可以整合政治、經濟、社會建設,使鄉村組織簡單化。安徽吳江、四川溫江試點取得成效後,後來在他主持的農業推廣體系內,以農村農會為縣級農業推廣機構的基層組織,推廣到廣西璧山、臨桂、陜西遵義、漢中、甘肅天水、湖北恩施等有農業推廣試點縣的地方,都收到了壹定的成效。然而,在當時的社會制度下,農會組織的不可避免的弊端,正如喬曾在其專著中哀嘆的那樣,是:“商事多由貧土處理...沒有經濟上的自力更生計劃,全靠會費和政府補助”,農會“從數量上來說不能說少,但要使其惠及農民,並建立在永久的基礎上,還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
喬深感“多年來所做的壹切往往因資金不足而受阻”,於是利用政府將各銀行的農業金融業務集中在中國農民銀行統壹管理下的有利條件,使“農業金融與農業技術推廣緊密結合,促進農業生產的提高,改變農村的貧窮落後狀況”。他對農業金融的要求是,所有的資金不能用於救濟,投資的作用是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投資的目的應該是發展農業生產。”這反映了他壹貫的學術思想和農業金融理論。抗日戰爭勝利後,在江蘇、安徽、浙江等省,中國農民銀行的資金也為農民做了壹些實事。如安徽和縣烏江農業推廣實驗區利用農業貸款建立機械軋花包裝廠;南京八卦洲墾區貸款購買拖拉機和水泵;江蘇省利用農業貸款在江寧縣設立“常閉式”糧庫,在丹陽縣修建電灌,在秣陵關進行農產品加工,等等。農業貸款辦公室還為江浙壹帶奄奄壹息的養蠶業提供資金支持。這些商業對當時當地的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也有壹定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