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群的產業性質
可以分為三類
⒈傳統產業集群
⒉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⒊資本與技術結合型產業集群。
按照產業組織結構特點
通常可以分為兩類,即大中小企業***生型和小企業群生型。
按照集群的功能
通常可以分為3類,即傳統的純集聚模式,產業綜合體模式,社會網絡模式等。
另外的壹種分類
Peter Knorringa和Jorg Meyer—Stamer在對產業集群的研究中,借鑒Markusen對產業區的分類方法,以產業集群的形成特點為依據,把產業集群分為意大利式、衛星式和輪軸式產業集群3種類型。
關於產業群(hidustrialcluster),比較公認的定義有兩種:
其壹
是“在某壹特定領域內相互聯系的,存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機構的集合”(Porter,1998)①。
其二
是:“為了獲取新的和互補的技術,從互補資產和利用知識聯盟中獲得收益、加快學習過程、降低交易成本、克服(或構築)市場壁壘、取得協作經濟效益、分散創新風險,相互依賴性很強的企業(包括專業供應商)、知識生產機構(knowledgeProducingagents,包括大學、研究機構和工程設計公司)、中介機構(包括經紀人和咨詢顧問)和客戶通過增值鏈相互聯系成網絡,這種網絡就是產業群”(J.A.Theo,Roelandt,andPimdenHertog,1998)。
前者強調集群的空間集聚特征,後者強調集群的網絡特征以及集群形成的動機和功能。
常用稱謂
“集群Cluster)”、“地方企業集群(Loealelusterofente甲rises)”、“地方生產系統(Loealproduetionsystem)”、“區域集群(Regionalcluster)”、“產業區(Industrialdistriet)”等,
其含義大同小異,都反映了企業在商務少聯系基礎上所存在的地理組合現象,還代表壹種特定的產業社區,其公民基於歷史的社會關系,或者基於社會認同的法規和道德規範,建立並維持著壹種有利於創新和發展的商業聯系。有關術語還延伸到“地方創新月(境(Loealinnovationmilieu)”、“區域創新系統(Regionalinnovationsyste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