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上說的三個“我”分別是:本我、自我與超我
在心理動力論中,本我、自我與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學家弗洛伊德之結構理論所提出,精神的三大部分。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相關概念,以解釋意識和潛意識的形成和相互關系。“本我”(完全潛意識)代表欲望,受意識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識)負責處理現實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識)是良知或內在的道德判斷。
本我
本我(英文:id)是在潛意識形態下的思想,(拉丁字為“it”,原德文字則為“Es”)代表思緒的原始程序——人最為原始的、屬滿足本能沖動的欲望,如饑餓、生氣、性欲等;此字為弗洛伊德根據喬治·果代克(Georg Groddeck)的作品所建。
本我為與生俱來的,亦為人格結構的基礎,日後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為基礎而發展。本我只遵循壹個原則——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意為追求個體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飽足與性欲的滿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認為,享樂原則的影響最大化是在人的嬰幼兒時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現最突出的時候。
自我
心理學上的自我(ego)這個概念是許多心理學學派所建構的關鍵概念,雖然各派的用法不盡相同,但大致上***通是指個人有意識的部分。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組成部分。這裏,現實原則暫時中止了快樂原則。由此,個體學會區分心靈中的思想與圍繞著個體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環境中進行調節。弗洛伊德認為自我是人格的執行者。
另壹易混淆的概念是自性(self),則包括無意識。心理學上關於自我的研究的方法上十分復雜,並常牽涉到哲學中的形而上學。
超我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則支配,屬於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學說中,超我是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的符號內化,由於對客體的沖突,超我傾向於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對立場,而對“自我”帶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運作,維持個體的道德感、回避禁忌。超我的形成發生在戀母情結的崩解時期,是壹種對父親形象的內化認同,由於小男孩無法成功地維持母親成為其愛戀的客體,對父親可能對其的閹割報復或懲罰產生閹割情結(castration anxiety),進而轉為認同父親。
相互關系
本我,自我,超我構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壹切心理活動都可以從他們之間的聯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釋,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幾乎是永久對立的,為了協調本我和超我之間的矛盾,自我需要進行調節。若個人承受的來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壓力過大而產生焦慮時,自我就會幫助啟動防禦機制。防禦機制有:壓抑、否認、退行、抵消、投射、升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