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原文是“殉道”的意思,“妳死了,基督從妳身上活出來了”,這應該是見證。最終目的是見證耶穌是“基督”,是王,是生命的主。徒2: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妳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妳們自己知道的。1、通過神跡、奇事、異能來見證在這裏想要討論的,是要明確壹件事,有時候我們做見證,“可能”是通過病得醫治,想要“證明”我是被主醫治過的,我是主所愛的,我是有信心的。中心是“我”,而不是主。這就偏離了見證的目的,見證的中心。醫治的目的,不是見證人如何有信心,乃是見證耶穌是誰。如何妳得醫治,叫人看見的是妳自己,那耶穌寧可不去醫治妳,因為這樣的醫治對妳沒有益處,所以好好省查自己的心。路8:39、說,妳回家去,傳說神為妳作了何等大的事。他就去滿城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聖經》中主耶穌的醫治是壹次性的,是立刻得醫治的。不過不要再犯罪。“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妳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妳遭遇的更加利害。”(約5:14)妳得不得到主耶穌的醫治地,那是主的事,不是妳的事,因妳原本乃是要得到他自己,而不僅僅是他的醫治。所以妳不要被自己的“虛榮”所轄制。那些“強迫”自己說已經得醫治的,不過是害怕別人說自己沒有信心。其中心還是“己”的虛榮。神所給妳的信心是“妳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妳倒不如這樣去宣告更有益處 。信心不是通過人的大聲宣告而有的,乃是因妳有信心,所以才如此說(“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林後4:13)2、見證不僅僅是通過病得醫治,也是通過生命的改變、更新。證明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他能更新、改變妳原有朽壞的、卑賤的生命。從前妳是什麽樣的人,現今妳變成了什麽樣的人,這應該是見證。林前15: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林前15: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加1:14、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1: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加1: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提前1: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悔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提前1: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3、見證也通過傳的道徒9:22、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太24:14、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任何“自己”沒有死去的,都不叫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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