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不是新興或新媒體的統稱,新媒體應該有其相對準確的概念。新媒體或者新興媒體都是新媒體,這是壹個比較狹義的概念,而且這個概念不能適應新媒體發展的需要,也不利於行業傳播。所以在研究了媒體,分析了大量的市場數據,看了行業對新媒體的理解,結合消費者的角度,行業總結出了壹個相對準確的新媒體定義。基於壹些研究,這個定義不是壹個強加的概念。希望能得到業內人士的交流,等待市場的檢驗。同時聲明,這壹理念並不是壹刀切的定義,希望這壹理念能夠促進行業的深層次交流,推動行業的新發展,而這壹理念也將隨著這壹行業的發展變化而發展進步。
新媒體是在新的技術支撐體系下的新媒體形態,如數字雜誌、數字報紙、數字廣播、手機短信、手機電視、網絡、桌面視窗、數字電視、數字電影、觸摸媒體、手機網絡等。與報紙、戶外、廣播和電視相比,新媒體被形象地稱為“第五媒體”。
新媒體新的地方,首先要有創新的壹面,即技術上的創新,形式上的創新,觀念上的創新。我覺得後者更重要。稱之為形式上的創新和技術上的改進更為恰當,不足以證明它是新媒體。概念創新是新媒體定義的核心內容。至於那些在市場上定義新媒體是否互動的人,是片面的,不可取的。是否互動是個體問題,沒有普遍意義。作者認為我們可以用個性來識別新事物,但不能用個性來定義事物。
新媒體的定義有十幾個,被歸類為新媒體的媒體從網絡媒體、手機媒體、互動電視到車載手機電視、樓宇電視、戶外高清視頻都有。內涵和外延的混亂,邊界和範疇的模糊,既反映了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和變化,也說明目前對新媒體的研究還不夠成熟和系統。目前,人們對新媒體還沒有壹個明確的、約定俗成的定義,所以我們不在概念、特征、類型上糾纏不清,而是從更現實、更務實的角度,把握“數字技術、互聯網技術、移動通信技術”的技術維度和“雙向傳播、用戶創造內容”的傳播維度,將新媒體定義為“網絡媒體”和“移動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