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鄭智制度繼承了漢代的科舉制度,開創了隋唐的科舉,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國封建社會三大選官制度之壹,實際上是漢代科舉制度的延續和發展,或者說是科舉制度的另壹種表現形式。
擴展數據:
歷史學家爭論
1,稱謂問題
陳昌祺不同意歷史學家過去稱之為“鄭智九級”的說法。他指出,現存的魏晉南朝史料沒有提及“九品官制”,最早提及的是“九品官法”。
事實上,沒有必要區分“九品鄭錚制”和“九品官法”。或者認為九品中正制是九品法則更準確的表達是錯誤的。這種誤解的根源在於人們對魏晉九品官法評價的誤解。
魏晉人集中攻擊蔣介石制度,攻擊蔣介石對人才的不公正評價。由於中正制度是九品官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壹些學者誤以為中正九品官法的制度就是九品官法。其實九品制或者我們常說的九品制只是九品官法的壹部分,而不是全部。
2、評定等級
陳昌祺指出,九品官法包括兩項內容:壹是對現任官員的評價,二是對官員候選人的評價。前者完善發展為九品官制,後者形成中級九品官制,習慣上稱為九品官制。人們習慣把九級官制的等級稱為“官級”,而由中正的官員侯部授予的等級則稱為“中正級”和“國級”。
在他看來,在九品鐘政的體制下,評價產品的權力掌握在鐘政手中,產品的高低往往與家庭背景捆綁在壹起。壹個人的宗族地位和父親的等級,也就是“資本”,在評價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用“資”這個概念來指代鐘政在《九品中正法》中全面給予官員的“品”,既是習慣,也是現實。
參考資料:
九個產品都在正確的體系裏——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