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概念:信托(Trust)是壹種理財方式,是壹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壹種金融制度。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壹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托業務是壹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壹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於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三、信托投資方向:
1、工商企業。2014年度,工商企業仍是資金信托的第壹大配置領域,規模為3.13萬億元,占比為24.03%。但是,占比有明顯的下降,相比2013年末28.14%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11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25.82%的占比,環比下降了1.79個百分點。
特別是在規模上2014年3季度和4季度連續兩個季度出現了負增長:2季度規模為3.22萬億元,3季度為3.15萬億元,4季度進壹步減少為3.13萬億元。這主要是因為受經濟下行影響,工商企業普遍經營困難,信托業對工商企業的資金運用開始偏向謹慎。
2、基礎產業。2014年度,基礎產業仍是資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領域,規模為2.77萬億元,占比為21.24%。與工商企業相同,2014年基礎產業投向占比也呈下降趨勢,規模也呈現負增長。相比2013年末25.25%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01個百分點;相比3季度末的21.80%的占比,環比下降了0.56個百分點。
期間,2014年3季度末規模為2.66萬億元,相比2季度末的2.72萬億元規模,規模減少了0.06萬億元。資金信托對基礎產業配置的減少,與基礎產業過度投資、地方債務風險顯現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可以預見,隨著國務院出臺的關於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方式和存量債務管理方式調整政策的實施,信托業未來將進壹步壓縮對基礎產業的配置,信托公司對政信合作業務也將更加審慎。
3、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資金信托的第三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托對金融機構的運用規模為2.27萬億元,占比17.39%。與資金信托對工商企業和基礎產業配置減少趨勢不同,資金信托對金融機構的配置則呈現上升趨勢。
相比2013年末12.00%的占比,同比上升了5.39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15.73%的占比,環比提升了1.66個百分點。資金信托對金融機構運用的增加,主要源於信托業強化金融協同、金融業投資及其資產運用波動不大和回報穩定等市場因素。
4、證券投資。證券投資是資金信托的第四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托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規模(按投向統計)為1.84萬億元,占比為14.18%,其中:債券投資占比8.86%,股票投資占比4.23%,基金投資占比1.09%。
與投向金融機構相同,資金信托對證券投資的配置近年來壹直呈現上升趨勢。相比2013年末10.35%的占比,同比增加3.83個百分點;相比2014年3季度末的14.27%占比,環比基本持平。資金信托對證券投資占比的提升,主要緣於資本市場投資價值的顯現以及投資多元化資產配置需求等市場因素。
5、房地產。房地產是資金信托的第五大配置領域。2014年度,資金信托投向房地產領域的規模為1.31萬億元,占比為10.04%。與其他領域的配置不同,資金信托對房地產的配置近年來表現壹直比較平穩。相比2013年末10.03%的占比,小幅上升了0.01個百分點,基本持平;相比2014年3季度末10.38%的占比,環比又小幅下降了0.34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