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審計是指通過持續創新、嚴格調查和分析方法等多種手段來全面洞悉所要審計的對象本質和特點,從而對其風險性做出有效評估的審計方式。以下將就研究型審計進行詳細介紹。
壹、核心理念
研究型審計不同於傳統的審計方式,它強調在審計中積極充分的運用科技手段,例如利用大數據平臺、數據挖掘等技術手段進行信息篩選和深度聚合分析,並針對內部控制設計的缺陷、不完整概括和主觀思維邏輯,量身制定客戶特色化的內容安排,完善現代化層次化的機制管理。
二、工作流程
研究型審計的工作過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確定審計對象
根據企業表面上的經營月報、銷售月報、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報表,以及行業動態、環境變化和政策法規等因素為基石,確定要審計的對象。
2. 了解審計對象情況
收集和分析審計對象的相關信息,如財務會計憑證、內部決策依據、管理手段等,以及了解審計對象所處的行業特點、經營風險、市場競爭情況,並對其內控體系進行分析評估。
3. 設計審計方案
制定與審計對象特點和管理環境相適應的審計方案。並根據審計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或需要更全面和細致的回答來不斷完善。
4. 進行審計工作
按照設計好的審計方案和流程,通過數據分析、現場調查與驗證、內部控制檢查等方式在審計對象範圍內進行開展審計工作。
5. 填寫審計報告
總結審計結果和觀察意見,出具正式的審計報告,匯報審計結果和意見,並提供改進建議和指導意見。
三、應用前景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金融市場的快速變化,研究型審計獲得越來越多關註。在認識上壹流、專業和信息化技術的運用下,研究型審計將會在保障企業合法性、規範各類經濟行為、提高企業內外部層次的雙向透明度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並成為壹個有前景、高收益的職業領域。
綜上所述,研究型審計是壹種新型審計方式,將信息化技術和風險管理理念融入到審計工作中,以客觀準確的審計結果和建議來激發被審計對象完善管理,修正業務差錯,增強不斷可持續性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