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鼓勵數字經濟核心技術發展的基礎制度,是解決制約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技術問題的重要抓手。重點是建立健全數字人才培養激勵制度,加快數字經濟統計核算體系建設,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基礎制度,建立數字經濟知識產權相關制度,加快數字經濟標準體系建設。
二是完善數字經濟時代的法律制度。
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給以工業經濟為基礎的現行法律體系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因此,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應完善數字經濟時代的法律制度,著力解決“個人數據與企業產權”的矛盾,平衡數據安全與數據利用的沖突。
重點是加快修訂現有相關法律法規,改變不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相關規定;加快制定和頒布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推動制定和修訂針對“信息弱勢”的相關法律法規,維護他們的數字消費權益。
三是加大數字化風險管理。
數字經濟的發展在給人類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安全風險,數字風險已經成為全球普遍關註的重要話題。加大數字化風險管理的關鍵是探索多主體協同治理新格局,提高政府管理部門數字化監管水平,明確平臺企業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努力構建數字安全新生態,完善數據治理規則,推動形成維護人類共同價值觀的數字經濟文化。
第四是加快彌合數字鴻溝。
雖然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迅速,但數字鴻溝依然存在,不同群體、地區、企業在數字素養和數字應用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導致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不平衡。因此,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彌合數字鴻溝,應重點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發展數字經濟的投入,加大數字人才培養和數字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