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金融機構“惜貸、怕貸、拒貸”現象依然存在,導致中小企業缺乏金融支持,融資困難,仍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二是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不完善。財政金融部門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少,社會化教育培訓、管理咨詢、市場營銷、技術開發、法律援助等中介支持少,社會化服務體系沒有完全建立。
第三,企業之間的合作關系不協調。大中小企業之間的組織關系相當松散。大企業搞“大而全”,小而全企業搞“小而全”,無法相互協調,形成小企業的零部件和中間產品與大企業的產品相匹配。然而,大企業在發展中往往只關心自己,無法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技術和管理支持,大中小企業之間普遍無法形成相互協調與和諧。
第二,內部環境因素(自身因素)。
壹是中小企業員工知識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不高,家族模式突出,管理落後。
二是中小企業整體規模小,技術創新能力不足,品牌意識薄弱,粗加工產品多,深加工產品少,缺乏名優產品。
第三,盲目投資,壹哄而上,看到別人賺錢,不管自己適不適合,不管產品的市場飽和度,沒有自己的發展優勢就壹哄而上,最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破產。
二、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突出問題的七項措施:
第壹,建立和完善社會化法律體系,形成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進壹步提高政府和全民對中小企業地位和作用的認識,形成企業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以《中小企業促進法》為契機,積極制定符合我縣發展實際的配套法律法規,改變中小企業法律保障機制。
二是拓寬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積極協調金融部門,用好中小企業過橋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協調銀行、華瑞信恒等四家大型擔保公司和壹家小貸公司的作用,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簡化貸款手續,以有償服務的形式加大財政資金對企業貸款的支持和擔保機構的補貼,真正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三是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升級。中小企業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抓住當前有利時機,開展資本運作,進行行業整合,提高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四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我縣現有質檢中心、技術中心、培訓中心、法律咨詢中心、中小企業家協會、中小企業聯合會的服務功能,形成“大服務、優服務”的良好局面。
第五,充分發揮培訓機構的功能,為中小企業發展培養人才。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式管理。無論是車間的高級管理人員還是技術工人,在很多方面都無法滿足企業發展的要求,他們本身也無法實現在職人員的自我培訓。
第六,加快建設。實現對入園中小企業的管理,發揮規模經營優勢,形成信息和資源的享受,提高中小企業整體水平。
第七,加大技術投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名牌生產,形成自己獨特的市場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