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金支付的優勢:
1.評估簡單明了。
2.從收購方的角度來看,使用現金作為支付工具的最大優勢是速度快,可以讓敵對的目標公司措手不及,無法獲得足夠的時間實施反並購措施。同時也使得與收購方或潛在對手公司競標的公司因壹時難以籌集到大量現金而無法與之競爭,有利於收購交易的盡快完成。
3.對於目標公司來說,現金收購可以在短時間內將其虛擬資本轉化為現金。目標公司無需承擔證券風險,未來不受被並購公司發展前景、利率、通貨膨脹率的影響。交割簡單明了,所以往往是目標公司最願意的支付方式。
二、現金支付的缺點:
1.對於收購方來說,現金收購目標公司並不會“稀釋”現有股東權益,反而是沈重的即期現金負擔。
2.對於目標公司股東而言,現金購買方式使其無法延期確認資本利得,從而提前了納稅時間,享受不到稅收優惠待遇。
擴展數據
在選擇支付方式時,買方應以並購目的為主,其他因素為輔。
1.借殼上市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得被收購方可以直接從證券市場融資的資格。如果收購方以現金支付,可能會給企業的經營周轉帶來資金壓力,也會因為被收購企業的經營質量不高。
並購後很難形成現金流優勢來償還債務。此時,被收購方原有業務應整體剝離。所以收購方最好選擇資產置換的方式植入自己的優質業務。
2.以財務重組為目的,這是基於被收購方治理結構的管理不善或缺陷,導致其市場價值遠低於其經營能力所創造的價值。財務重組意味著收購方將以獲得這部分管理收益或治理收益為目標。這類並購壹般選擇現金支付。
3.以戰略重組為目的,即在雙方利益相關者特別是管理層充分合作的前提下,實現業務的整合價值最大化。因為是合作重組,並購雙方的利益要從並購後存續企業的持續經營活動中實現,所以這種並購采用股權支付的方式,可以減輕並購時的支付壓力,同時與被並購方共同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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