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美德 - 壹個2歲半的孩子被打成中度顱腦損傷,對方稱他“心情不好”。對此妳怎麽看?

壹個2歲半的孩子被打成中度顱腦損傷,對方稱他“心情不好”。對此妳怎麽看?

壹個2歲半的孩子被打成中度顱腦損傷,對方說心情不好。我很無聊。心情不好的時候為什麽不去撞墻?拿別人的孩子出氣是怎麽回事?更何況他還是個兩歲半的孩子。

這壹次,因為“心情不好”,她可以拿別人家的孩子出氣,把他們打成頭傷。下次呢?她會因為心情不好而做出更惡劣的事情嗎?比如殺人放火!

所以我覺得,無論她有什麽借口,都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這類問題必須嚴肅處理,並考慮追究刑事責任。

湖北荊州市某小區,壹名2歲半男童被陌生人毆打。65438年6月2日,陳先生的妻子帶著2歲半的孩子在小區外玩耍時,孩子走到壹對母女旁邊,大約過了三四秒,被對方拳打腳踢。

視頻中,女子連續兩次將孩子踢倒在地。母親和她扭打在壹起。周圍的人看到了,都跑去拉架,把兩人分開。

誰知,兩人拉開後,陳先生的妻子正帶著孩子往小區走的時候,女子突然沖了過來,用滑板砸碎了孩子的頭部,隨後逃離了現場。孩子的母親報了警。

陳先生說,打人者對他們來說是陌生人,打人者曾說是因為心情不好才動手的。

受傷後,65438年6月4日開始出現嘔吐。

荊州市中心醫院檢查結果顯示:

病人又哭又吐。腦部CT顯示有少量蛛網膜下腔出血。診斷為重型顱腦損傷:蛛網膜下腔出血;多處軟組織損傷。

陳先生說,打人者壹直沒有道歉,現在孩子看到黑衣男子都害怕,晚上睡覺總是被吵醒。嚴重的心理陰影。希望打人者受到法律的懲罰。

作者觀點:婦女暴力侵害幼童可能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的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該女子無緣無故毆打2歲小孩,甚至用滑板擊打小孩頭部。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的行為。其侵害的結果是幼兒中度顱腦損傷。

由於腦結構復雜,“顱腦損傷”的治療效果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誰也說不準病人能恢復到什麽程度。女性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根據治愈後的恢復程度進行評估。

不過根據目前的情況,應該不止輕傷。因此,該案很可能是刑事案件,而非治安事件。

  • 上一篇:什麽是數字營銷?
  • 下一篇:傳統文化與科技發展論文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