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同因素引起;
2.由特殊因素引起;
3.某種證券的收益;
4.無法通過分散投資來化解;
5.可以通過分散投資來化解;
6.與證券投資收益相關;
7.與證券投資收益不相關;
8.購買力風險;
9.貨幣市場;企業風險等;
10.市場價格;
系統風險是指對證券市場整體產生影響,從而造成證券投資收益損失的風險。系統風險由企業外部因素造成,包括政治、經濟、法律、道德上的因素,系統風險對證券市場的影響非常巨大,波及市場的各個角落。系統風險又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1.市場風險 — 是證券市場價格波動所造成的風險,它通常由公司外部因素造成,與公司運營狀況的好壞無關。市場風險也是壹個綜合性風險,受政治、經濟和社會等因素的影響,其中,經濟因素的影響最大、作用最持久。市場風險更是證券投資者難以規避的風險,只能設法減輕其危害力度。
2.利率風險 — 是指因市場利率變化引起證券投資收益率變化的風險。壹般情況下,利率下降,證券價格上升;利率上升,證券價格下降。市場利率的變化影響股票和債券的定價,但影響的程度存在差異。通常情況下,有固定收益率的債券(債券、優先股)受影響的程度大於非固定收益率的證券(普通股);長期債券受影響的程度大於短期債券;負債比例大的公司股票受影響的程度大於負債比例小的公司的股票。
3.購買力風險 — 是指由於通貨膨脹的影響,貨幣購買力下降所造成的風險。證券投資中的所有證券都會受到通貨膨脹的影響,因為投資中收回的本金以及獲得的收益都以貨幣來實現,盡管本金和收益的面值可以保持不變,但其購買力卻會隨著價格水平的變化而升降。各類證券受購買力風險的影響程度是不同的,具有固定收益的證券,如債券等的購買力風險較大;變動收益的證券,如股票等的購買力風險相對較小。
4.政策風險 — 它是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動或不確定性而給證券投資者造成收入的不確定性。通常意義上的政府政策包括產業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任何政策的變動都會對證券市場的供求關系產生影響,造成證券價格的波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六)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期貨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