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族包括漢族、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維吾爾族、苗族、彜族、壯族、布依族、侗族、瑤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薩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畬族、高山族和拉祜族。
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錫伯族、阿昌族、普米族、朝鮮族、塔吉克族、怒族、烏茲別克族、俄羅斯族、鄂溫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爾族、獨龍族。
第二,經過民族識別,現在的中華民族包括撣族、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維吾爾族、苗族、彜族、壯族、布依族、侗族、瑤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薩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畬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東鄉族、納西族、景頗族、柯爾克孜族、土族、
達斡爾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錫伯族、阿昌族、普米族、朝鮮族、塔吉克族、怒族、烏茲別克族、俄羅斯族、鄂溫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爾族、獨龍族、鄂倫春族、赫哲族、門巴族、巴羅族、基諾族共56個民族。
擴展數據:
中國的民族認同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壹階段: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54年第壹次全國人口普查。經過深入細致的田野調查和科學研究,現階段首先確定了蒙古、回、藏、滿、維吾爾、苗、彜、壯、布依、朝鮮、侗、瑤、白、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族、佤族、彜族。
第二階段:1954至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在第壹階段取得的經驗和成果的基礎上,民族識別工作將進壹步深化。現階段對上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剩余民族(183)的名稱進行了逐壹研究,新認定了15個少數民族,分別是土家族、畬族、達斡爾族、赫哲族、仫佬族、布朗族、仡佬族、阿昌族、普米族、昂族、崩龍族(後)。同時,普查中自報的74個民族合並為53個已認定的少數民族。
第三階段:1965至1982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在這個階段,西藏羅瑜地區的巴羅民族被鑒定為1965,雲南基諾山的基諾族被鑒定為1979。至此,中國民族大家庭的成員已經增加到56個。
第四階段:65438年至0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在這壹階段,民族識別工作不僅繼續對少數民族的識別進行調查研究,而且主要進行民族成分的恢復和修改以及部分民族的合並。據統計,自1982以來,我國恢復或變更民族的人數已超過1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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