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了三年,用極粗的原麻做喪服,不要在底下縫衣服。
崔子,用二等粗布把衣服縫到邊上和底下。根據哀悼期的長短,崔子分為崔子三年,崔子壹年,崔子壹年,崔子五月,崔子三月五日。
九月,粗糙的熟布用於服喪。
五月小作,以略厚熟布為喪。
三月,用稍細熟布服喪。麻是最輕的衣物,表示邊緣親戚。
除了五服之外,同壹個五祖的親族,從親族裸露,從左臂裸露,從脖子裸露到額頭,然後裹成發髻。
宋朝的車來說這個樂器已經廢棄很久了。當時人們裸露的喪服是白色的圍巾。明清時期,人們穿著便衣,用尺布包裹頭部。跟六世祖的親戚是沒有服務的。所以《禮記傳》說:“四世掌摑,役差。五代免,同姓殺。六代親人都累死了。”
五服顯然是父權制的產物,所有的規定都以男性為中心,呈現出三個特點:
父母不同:父親的父系壹方是親屬關系,母親的母系壹方是外族親屬。在宗法社會中,只重視宗族親屬,而不重視外部親屬。親屬關系上,從高祖到玄孫,都是直系,都有衣服;外部親屬方面,只有國外的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堂兄妹有衣服,級別低很多。
親疏有別:五服強調父系,其輕重也主要用來體現父系氏族之間的親疏。血緣關系越近,衣系越重,衣系越輕。就像父兄比同宗的父兄重要壹樣,父兄比同宗的兄弟重要,同宗的兄弟比同宗的兄弟重要。五衣之外,只有同姓的親人,不必為他們哀悼。?
男女有別:五種衣服反映出來的男女不平等非常明顯。如果父母雙方是親生的,做父親的是三歲,做母親的是三歲。如果父親還活著,他只能用崔子的手杖服侍母親。又如夫妻之間,妻子為丈夫服三年最重的喪,而丈夫只以崔子的杖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