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自稱為“幹”或“更”或“金”。有些地方被稱為“金 佬”、“金絞”、“金坦”。漢族稱之為“侗家”,苗族稱之為“呆故”,新中國成立後稱為侗族。侗族地區的古代居民,據史書記載, 秦朝時稱為“黔中蠻”;漢代時稱為“五陵蠻”或“五溪蠻”;魏晉南北朝時稱為“僚”;唐朝時稱為“僚”,又稱為.“僚許”或 “烏滸”;宋朝以後分別稱為“仡佬”、“仡伶”、“仡悅”、“仡僂”、苗、瑤等等;明代稱為“峒(硐、洞)人”或“洞蠻”;清代稱為“洞苗”、“洞民”、“洞家”,或泛稱為苗。總的來說,歷史上的這些不同稱呼,是否專指壹個民族,壹時間難以斷定,但可以認為:“仡伶”是侗族的自稱,“峒人”或“侗家”則是漢族對侗族的稱謂。侗族屬古“駱越”的壹支。《晃州廳誌》說;“廳治東接龍標,西馳駱越。”晃州(新晃)之西,即今之玉屏、岑鞏、鎮遠,嶺南則是三穗、天柱、錦屏等地,可知這壹地區為“駱越”所居。《三江少數民族概況》說:“侗族女子,熱天喜沐浴,每至黃昏,丁作之余,結隊到溪邊卸衣裙入溪浴,歡聲溝谷,上下遊泳,雖有男子,不相侵犯。”
對於侗族的族源問題,有來自江西之說:即早在宋元時期,就有不少江西籍的漢人,因戰亂或不堪忍受封建統治者的剝削壓迫,便遷入侗族地區。到了明代,朱元璋為了鞏固地方政權,加強封建統治,除沿襲元代舊制,以“隨軍有功”人員任長官司而外,還在侗族地區安屯設堡,“撥民下寨”,對侗族人民進行軍事統治,而這些人大都是來自江西吉安府的漢人,據《黎平府誌》記載;當時府屬的潭溪、新化、洪洲、歐陽、隆裏、亮寨、中林、古州,湖耳、三朗等地,計有正副長官司十五人,籍隸江西者十三人,其中又有十壹人是太和縣的。另據調查有李、吳、石、陸、栗、歐等六個姓氏,都說自己的祖先來自江西吉安府吉水縣或太和縣。但是如今這些人無論在服飾、語言以及生活習俗等方面,均與附近侗族相同。這種民族間的相互融合是必然趨勢。因此,侗族先民來自江西的說法,實際上是壹次人口遷徙、民族融合的反映。在明代,不僅湘黔桂交界地區有侗族,而且嶺南梧州壹帶亦有侗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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