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前,教師節有兩個版本。首先是1931的教育工作者自發組織的“六月六”版教師節,旨在呼籲提高教師待遇。二是1939年國民黨政府教育部設立的“八·二七”版教師節。但前者沒有得到國民黨政府的承認,後者因為戰爭等原因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實施。[1]
1931年,教育家太和程七寶聯系京滬兩地教育家[2],聚集南京中央大學,發表宣言,要求“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提高教師修養”,並約定6月6日為教師節,又稱雙六節[3]。這個教師節當時沒有得到國民黨政府的承認,但在中國各地有壹定的影響[2]。
1939年,國民黨政府決定將孔子誕辰日8月27日定為教師節,並頒布了《教師節紀念暫行辦法》,但當時並未在全國範圍內實施[2]。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恢復6月6日為教師節,教育部通知各地教育工作者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慶祝活動[4]。
1951年,中國人民* *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 * *同意將5月1日定為中國教師節[2]。但由於這壹天缺少老師,實施結果並不理想。尤其是1957之後,在左傾思想的影響下,教師被忽視,教師節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4]。
1981 3月,在全國政協五屆四次會議上,17中國民主促進會CPPCC委員聯名提交了壹份提案:關於確定全國教師節日期和活動的提案。提案指出,教師肩負著為四化培養人才的重任,應該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
1982年4月,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聯合起來,由張承先和方明簽署的《關於恢復教師節的請示》送到了中央書記處。在報告中,有人建議把馬克思的生日5月5日作為教師節。
3月政協六屆壹次會議上,1983、方明、18 CPPCC委員聯名提出“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議恢復教師節案”。9月,中共宣傳部辦公廳致函教育部辦公廳。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他研究了方明和其他同誌的提案,同意恢復教師節。65438+2月教育部何東昌部長和方明* * *發出的《關於恢復教師節的請示》送到中宣部[3]。
1985北師大操場慶祝第壹個教師節。
1984 12 15、北師大的鐘敬文、啟功、王子坤、陶大勇、朱智賢、黃季、趙卿煥聯名提議設立教師節[4]。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的《關於建立教師節的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報國務院[3]。
1985 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這項議案,確定每年的9月10為教師節[3]。1985 9月10日,李先念校長向全國教師發出了這封信,並在全國各地舉行了隆重的慶祝大會。教師節期間,20個省市表彰了11871名省級優秀教師[4]。
1997之前,香港的教師節定在每年的9月28日(孔子誕辰)。回歸後,按照中國大陸的規定[5],改為每年9月10。
在臺灣省,自1952起,臺灣省當局將9月28日定為孔子誕辰日和教師節,不會隨著中國大陸教師節的變化而改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