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傳遞程序中有三個基本環節。第壹個環節是傳達人(銷售經理)為了把信息傳達給接受人(消費者),必須把信息譯出,成為接受人所能懂得的語言或圖像等。第二個環節是接受人(消費者)要把信息轉化為自己所能理解的解釋。第三個環節是接受人(消費者)對信息的反應,要再傳遞給傳達人(銷售經理),稱為反饋。
(壹)傳達人,在商品信息傳遞過程中,傳達人的代表是銷售經理,由他選擇信息機傳達渠道,去影響、說服消費者。信息效果到底好不好,壹般取決於三個因素,專門性、可信性和可視性。專門性是指信息要具有專門性知識,例如通過有聲望的醫生傳遞有關醫藥方面的信息,它的專門性就高。可信性是指報道要真實,使人感到可靠,如由第 三者寫新聞或專題報道商品,就此推銷員宣傳更能使人相信。可視性是指信息要吸引人、容易看懂,而且不致引起消費者的錯誤理解。這些都是促銷的技巧問題。銷售經理要十分註意尋求效果較好的信息和傳遞方式。
(二)譯出:傳達人要把信息傳達給預期的對象,就要考慮運用什麽方式才能吸引接受人,並且使接受人得到正確的理解,這就是“譯出”。比如:使用人員推銷,傳達信息主要是用語言表達,推銷員還可以隨機應變,使自已的語言、口吻、態度更符合顧客的要求;同時,人員推銷還可以使用樣品示範,這樣更能準確地“譯出”信息。如果使用的促銷工具是廣告或宣傳文字,“譯出”工作就更加艱巨。因為,首先要考慮選擇運用什麽傳達方法才更完滿地“譯出”信息內容,例如是選擇電視,還是利用報刊? 其次,要研究“譯出”的技巧,如廣告用什麽樣的稿本和圖片?否則,“譯出”的內容可能與原想傳達的信息不盡相符,或是不生動不引人。在出口貿易促銷中,由於買賣雙方的文化、語言和生活方式不同,“譯出”的方法和技巧更為復雜,這不僅是文字翻譯的問題。
(三)傳達途徑,這是傳遞信息的手段。運用人員促銷的途徑,既可以采用推銷員或公司代表與顧客直接面談;也可以由顧問、專家以自己的專門知識來影響顧客;或者由買主的朋友、鄰居、同事、家屬在日常來往中影響買主。這類方式是口頭影響。運用非人員促銷的途徑,可以通過報刊、電視、廣播、招貼、信件等媒體。如果同時使用多種方式,就成為媒體組合。壹般來說,人員推銷針對性較強,但影響面較窄口;非人員促銷針對性雖弱,但影響面較寬。因此,二者同時運用,才能相得益彰,發揮更大的作用。
(四) “譯進” :企業將信息傳遞給消費者以後,消費者有壹個理解問題,這就是“譯進”。促銷手段運用是否有良好的效果,關鍵在於“譯進”是否與“譯出”相符。假如消費者聽到或看到某種商品的宣傳後,他的理解與企業想要宣傳的意圖基本相符,那末,這種信息傳遞就是成功的。
(五)反饋,企業把產品信息傳出以後,不能完事大吉,還必須通過市場研究,了解信息對於消費者的影響,了解潛在消費者對這壹產品的態度和購買行為發生的變化,這就是反饋。企業應當根據信息反饋,決定今後的銷售策略是否應該調整。這是壹個完整的信息溝通模式,它強調了有效溝通的主要因素。傳達人必須清楚把信息傳遞給什麽樣的接受者和自身想得到什麽樣的反應,必須熟悉如何譯出並考慮接受者通常會如何解譯。信息源必須通過可以到達接受者的有效媒體傳遞信息。傳達人為了解接受者對信息的反應,還必須廣開反饋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