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宣傳的理想封建社會秩序是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要求人們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符合他們在家族內的身份和社會、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為規範,這就是禮。
儒家認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為規範,達到孔子所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的理想社會秩序便可維持了,國家便可以長治久安了。
反之,棄禮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為規範,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會和倫常便無法維持了,國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
擴展資料:
自漢武帝獨尊儒術開始。儒家的壹部分內容被吸納為國家的意識形態。通過國家力量,又逐步地完成了“禮制的儒家化”和“法律的儒家化”。
其實,禮在儒家形成前就有了,至少在夏的時候就有夏禮,殷有殷禮,周有周禮。在很長的時間裏,“禮”這個概念並非為儒家所專有、專用。但孔子通過講授、整理古代文獻,形成儒家學說與儒家經典,影響深遠。
在禮崩樂壞的社會轉型過程中,儒家堅守“禮”的立場和價值觀,並憧憬著以“禮”來構造未來的社會。他們持續地整理禮書,在禮制文本化的同時,將儒家的觀點、觀念與古代的禮儀交融結合在壹起。
在此基礎上,漢代逐步完成了禮制的儒家化,讓儒和禮融合交織在了壹起。其後完成的法律的儒家化,即看妳合不合法是取決於妳合不合禮,把禮的標準灌輸到了法的裏面。
在禮制的儒家化過程中,儒家整理了很多文獻,也發揮了自己很多的見解,編訂了不少重要的禮書,最後合成為 《周禮》、 《儀禮》、 《禮記》。從西晉開始,朝廷就按照這些禮經裏面的壹些結構框架來編制國家的禮制,如根據吉、嘉、軍、賓、兇“五禮”制定禮儀。
自此以後,大約每個朝代都會根據自己的要求對“五禮”重新編制、修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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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儒家禮文化及其現代回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