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酒店殺人案是1985中的壹起轟動性謀殺案。犯罪嫌疑人黃誌恒涉嫌殺害壹家九口和澳門八仙酒店的壹名員工。
在拘留期間,黃誌恒用汽水瓶蓋切斷脈搏自殺,並且從未承認殺過人。案件中遺體的處理方式,嫌疑人是否得到了同壹方的協助,仍然是個謎。此案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由於劇情提到了“人肉豬肉包子”,據說每當電影上演,港澳地區的豬肉包子銷量都會下降。
八仙店叉燒包事件背景:
八仙酒店,位於澳門黑沙環(現維多利亞酒店舊址),約於公元1960年開業,由鄭林家族經營。鄭林原本是個燒臘攤販,卻得到了市場裏雞鴨攤主的幫助,借錢開了壹家餐館。1973年,他與妻子岑易慧結婚,育有四女壹子。這家人住在黑沙環四街。據街坊說,鄭林為人老實,很受街坊歡迎,但他的妻子沈迷麻將,經常出入賭場,非常看重金錢,不得人心。
犯罪嫌疑人黃誌恒,原名陳子亮,案發時50歲左右,與壹個20多歲的兒子生活在壹起。他是廣東南海樹樓村人。他的本名是阿奇,家境相當富裕。後來,他和家人來到香港定居。他因違法在香港被監禁了五年。服刑後,與黃姓女子結婚,育有兩子,1。
八仙酒店謀殺案發生後,警方發現他卷入了另壹起謀殺案。1973 165438+10月15他到香港魚湧英皇道,向壹個叫李賀的人借了10000元。遭到拒絕,於是將李賀夫婦和他們的妹妹捆綁起來,砍傷,溺死在浴缸裏,並試圖用液化石油氣竈放火。幸運的是,李賀和他的妹妹還有他的女兒。
那時,他的名字叫陳子亮。後逃亡廣東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住在老仆李家中,與李的女兒相戀。他們潛入澳門。為了逃脫警察的追捕,他切下了自己左手食指的壹段,並焚燒手指以銷毀指紋。1986,賓館案曝光後,李及其家人認出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