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傳佛教與南傳佛教區別:
北傳佛教:多與傳承地之固有文化融合,以大乘為主,流行梵文聖典及其翻譯經典。
南傳佛教:則保存較濃厚的印度原始佛教色彩,主要流行巴利語佛典。
南傳佛教
宗教特色:
1、南傳佛教又稱南方佛教、南傳上座部。指傳布於南亞的佛教。分布在南亞地區的佛教,可大別為四類:流布於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國家的南方上座部佛教。興起於越南,而與儒道二教混融的混成佛教。過去在柬埔寨曾盛極壹時的吉蔑民族所信奉的佛教。爪哇、蘇門答臘、馬來半島等地所傳的南海佛教。
2、上列四類中,第三、四類現今僅存藝術的遺跡。第二類屬中國佛教系統。第壹類又稱為巴利佛教,蓋此系統大部分均依據巴利語聖典。而所謂南方佛教,主要即指此系而言。
3、公元前三世紀,阿育王派遣其子摩哂陀長老將印度本土佛教輸入錫蘭島,此為錫蘭佛教之開端。公元前壹世紀,錫蘭佛教分裂為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三世紀時,無畏山寺派又分出南寺派。其中,大寺派被視為錫蘭佛教的正統。五世紀時,有覺音、達摩波羅等大註釋家。
4、在其他國家方面,公元四至五世紀以後,緬甸即有佛教傳入,然采納南方上座部佛教,則始於1058年阿耨樓陀王時代。公元十二世紀以後,泰國開始接受上座部佛教。1361年,錫蘭的僧伽領袖,被迎入泰國,為泰王傳戒。至於柬埔寨、寮國之接納上座部佛教,則始自十四至十五世紀泰民族之征略後。
5、南方上座部之特質在於嚴守戒律,保持原始佛教傳統。在巴利文獻方面,除了完備的經律論三藏,還有數量極為龐大的註釋書、復註、綱要書、史書、文法書、詩書等。
擴展資料北傳佛教:
1、“北傳佛教”是經古印度向北往傳入中國,再由中國傳入朝鮮、日本、越南等地的佛教。“北傳佛教”指自北印度經中亞細亞傳入中國、朝鮮、日本、越南的佛教,及由尼泊爾、中國西藏傳入蒙古壹帶的佛教之總稱。
2、此系佛教與通行巴利佛典的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國的佛教,風格迥異,因其系由印度向北傳布,故十九世紀研究佛教之歐洲學者,稱前者為北傳佛教或北方佛教,後者為南傳佛教、南方佛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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